| 名称 | 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4-10-30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家电拆解产生的4410吨彩色电视机锥玻璃(HW49 900-044-49),拟于2015年3月12日前转移至贵市处置,接纳单位为天津市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局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
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仁新玻璃材料
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廊环防函[2014]160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30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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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11-04
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家电拆解产生的4410吨彩色电视机锥玻璃(HW49 900-044-49),拟于2015年3月12日前转移至贵市处置,接纳单位为天津市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局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
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仁新玻璃材料
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廊环防函[2014]160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30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