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4-00055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财建〔2014〕258号 |
| 发布日期 | 2014-09-19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97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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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09-25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规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97号)、《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