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
所报《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和秦皇岛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秦皇岛市“退城进郊”工程,总投资155216.85万元,主要是将分布于秦皇岛市的11家子公司整体搬迁至海港区规划的北部综合片区,年产优质平板浮法玻璃1453万重箱、硼硅浮法玻璃16500吨、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12MW及玻璃深加工制品。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具了土地使用意见,秦皇岛市规划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河北省发改委和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分别备案),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秦皇岛市环保局给定的指标以内,即SO2738.2t/a、COD28.4t/a。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反渗透脱盐装置净化后,作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浓水与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一并用作脱硫系统补充水、玻璃钢制品洗涤用水及Low-E镀膜废气填料吸收塔补充水,不外排。
玻璃洗涤废水、玻璃钢制品洗涤排污水采取生物滤池+砂滤+超滤工艺处理后,水质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要求,用作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
镀膜废气处理设施吸收液经生石灰去除氟离子,再经沉淀、中和后用作原料库抑尘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秦皇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入秦皇岛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对玻璃生产加工车间、废水处理站、中和池等地面及雨水收集管道做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并建设事故池,事故处理废水收集后送废水处理站处理。
3、认真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含尘废气、玻璃熔窑烟气及镀膜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印花玻璃废气采取活性炭吸收装置净化处理,喷漆及烘干废气采取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太阳能电池生产废气采取天然气焚烧和喷淋塔净化处理。上述外排废气中烟(粉)尘、石英尘、HCl、HF、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及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硼硅浮法玻璃生产线采用全密闭电熔窑,平板玻璃熔窑以天然气为燃料,外排烟尘、SO2和NOx浓度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其他生产有机废气集中送至天然气焚烧炉焚烧,外排废气中苯乙烯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SO2排放浓度和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确保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
4、对氨、苯乙烯、粉尘及二甲苯等产生单元要优化平面布局,确保达到卫生防护距离400米的要求,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5、认真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妥善处理、处置,不准随意外排。
6、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
7、加强生产设施及危险原料贮存、运输等设施维护与管理,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所制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环境安全。
8、必须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削减方案未完成前,本工程不得投入试生产(总量削减方案中的内容一并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秦皇岛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厅会同秦皇岛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发改委、秦皇岛市发改委、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秦皇岛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玻璃 搬迁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秦皇岛市环保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