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政府:
所报《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省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和唐山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6510.30万元,主要建设3.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5293m收水管网,采用CASS处理工艺。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1.5m3/d,二期达到3.0m3/d处理规模并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项目选址位于丰南区黄各镇南部发展区,惠达集团以西、老陡河以东。
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项目运行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唐山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时,要减速行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减少夜间运输。
2、场区不得建设锅炉房,冬季办公生活区采暖用热集中供给。
3、降低设备噪声及系统超压排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2类标准。
4、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恶臭气体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5、认真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妥善处理、处置,不准随意外排。
6、项目确定20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永久性环境敏感点。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所制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唐山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试运行。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局会同唐山市环保局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发改委、唐山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唐山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污水处理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