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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唐山市环保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11-12006
主题分类 自然生态保护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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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唐山市环保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发布日期:2011-09-08 13:5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唐山市环保局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环境保护的突破口,积极采取三项措施,为“十二五”农业源总量减排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明确各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整治措施。建立畜禽污染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区域的督促检查。
    二是落实措施、强化治理。对养殖企业,采取“三个一批”,即依法取缔一批、依法整改一批、政策扶持一批的措施进行治理。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或处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项目坚决取缔。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污染事故的,报请政府关闭。对符合环境保护和有关政策要求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从环保专项资金内予以扶持。
    三是积极引导,规模发展。引导农民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经营并完善养殖小区各种配套服务体系。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摸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样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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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环保局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环境保护的突破口,积极采取三项措施,为“十二五”农业源总量减排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开展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明确各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整治措施。建立畜禽污染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区域的督促检查。
    二是落实措施、强化治理。对养殖企业,采取“三个一批”,即依法取缔一批、依法整改一批、政策扶持一批的措施进行治理。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或处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项目坚决取缔。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溢流、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以及向水体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污染事故的,报请政府关闭。对符合环境保护和有关政策要求的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从环保专项资金内予以扶持。
    三是积极引导,规模发展。引导农民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经营并完善养殖小区各种配套服务体系。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摸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样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