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然函〔2013〕199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函
承德、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已批准同意滦平白草洼、兴隆六里坪、唐海湿地与鸟类、海兴湿地、白洋淀湿地等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议原则同意,报国务院待批)。现将保护区范围、功能区调整后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抓紧做好保护区勘界立标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环保部有关规定,请你市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和立标等工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海域和林木等权属,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一经确认,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则上十年内不得调整。请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
二、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国家生物战略资源、维护国土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区域物种丰富、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体现一个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请你市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环保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更积极作用。
三、切实加强涉区项目审批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属禁止开发区域,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不得影响其功能,不得破坏其自然景观和资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是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管理制度。凡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管理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须报经国家环保部审查同意;涉及省及以下级别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须报经省环保厅审查同意。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李霄宇
联系电话:0311-87908350(兼传真)
附件:滦平白草洼等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面积和范围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2月17日
抄送:省级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承德、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市环保局、林业局,白草洼省级自然保护区、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唐海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海兴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白洋淀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附件:
滦平白草洼等5处省级自然保护区
调整后的面积和范围
一、白草洼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1年12月23日,省政府冀政办函[2011]59号文批复同意白草洼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保护区调整后面积为1768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967公顷,缓冲区面积5734公顷,实验区面积5979公顷。保护区位于承德市滦平县东南部,主要为长山峪镇、付营子乡的燕山地区和靳家沟林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7°23′43″~117°42′05″,北纬40° 14′36″~40°22′50″之间。
二、唐海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冀政办函[2012]80号文批复同意唐海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保护区调整后面积为10081.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504公顷,缓冲区面积1507公顷,实验区面积5074.4公顷。保护区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西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东经118°15´42"~118°23′24",北纬39°9′24"~39°14′28"之间。
三、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2年7月17日,省政府办字[2012]82号文批复同意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保护区调整后面积为1497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458公顷,缓冲区面积4464公顷,实验区面积5048公顷。保护区位于承德市兴隆县西南部,地理位置介于东经东经117°27′17″~117°44′09″,北纬40° 17′28″~40°23′31″之间。
四、海兴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2年11月30日,省政府冀政办函[2012]113号文批复同意海兴湿地与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保护区调整后面积为168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586公顷,缓冲区面积3009公顷,实验区面积10205公顷。保护区位于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境内,地理位置介于东经东经117°35´31"~116°47′47",北纬38°5′46"~38°13′55"之间。
五、白洋淀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2年11月30日,省政府冀政办函[2012]114号文批复同意白洋淀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保护区调整后面积为2969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9440公顷,缓冲区面积5368公顷,实验区面积14888公顷。保护区所在地行政区隶属保定市的安新县、高阳县、雄县、容城县和沧州市的任丘市管辖,其中保定市占总面积93%,地理位置介于东经东经115°39´~116°07′,北纬38°43′~38°59′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