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邢台市宁晋县、柏乡县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意见的函
宁晋县人民政府、柏乡县人民政府:
《邢台市环保局关于申请解除宁晋县、柏乡县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限批的请示》(邢环字[2018]600号)收悉。经核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改落实情况
因邢台市2018年第一季度水环境恶化问题突出,我厅于5月27日印发了《关于暂停审批部分县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函》(冀环评函〔2018〕163号),对邢台市滏阳河控制单元和汪洋沟控制单元内的宁晋县、柏乡县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限批,并提出对未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断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超标水质尽快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邢台市滏阳河艾辛庄断面2018年度水质目标为氨氮≤6.5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汪洋沟东曹庄断面2018年度水质目标为氨氮≤6.5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8月份,艾辛庄断面氨氮浓度为3.70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或以上标准,东曹庄断面氨氮浓度为2.22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或以上标准;9月份,艾辛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东曹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10月份,艾辛庄断面水质达到Ⅴ类,东曹庄断面水质达到Ⅴ类。两个断面8、9、10三个月水质均达到了年度考核目标要求。11月,东曹庄断面氨氮3.77mg/L,其他指标达到Ⅴ类或以上标准,由于国家监测总站正在进行复测,艾辛庄11月份水质结果尚未得知。
二、现场核查结果
2018年11月27日,我厅组织人员赴宁晋县、柏乡县进行了现场核查。滏阳河艾辛庄、东曹庄断面及周边未发现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等问题;沿线工业排污口实施了封堵,玉峰、健民、完达山等园区内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汪洋沟沿线村庄建设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沿河村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行水平有所提升。
三、解除限批意见
鉴于滏阳河艾辛庄、汪洋沟东曹庄断面水质连续三个月稳定达标,达到了解限整改要求,同意解除《关于暂停审批部分县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函》(冀环评函〔2018〕163号)文中对宁晋县、柏乡县涉水项目区域限批(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区被生态环境部限批,不在本次解限范围内)。
四、后续监管要求
请宁晋县、柏乡县政府继续加强管理,压实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持续达标,切实维护区域水环境安全。请柏乡县加快污泥提标改造建设进度、加强监测设备维护,确保污泥妥善处置到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5日
抄报:生态环境部。
抄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局,宁晋县生态环境局、审批局,柏乡
县环保局、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