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公布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782 |
主题分类 | 碳市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公布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
试点项目
近日,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的通知》(冀气候领办〔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石家庄诚峰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列入河北省第一批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名单。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
《通知》指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确保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中的设计规模和技术路线,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支持,适时组织现场调研,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在审批、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和帮扶措施,共同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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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1-05-17
河北省公布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
试点项目
近日,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第一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的通知》(冀气候领办〔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石家庄诚峰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德龙钢铁有限公司、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列入河北省第一批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名单。试点期限暂定为3年。
《通知》指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项目,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确保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性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中的设计规模和技术路线,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支持,适时组织现场调研,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在审批、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和帮扶措施,共同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