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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扎实推进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执法局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142
主题分类 环境执法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扎实推进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17 09:45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抽查企业累计52693家次,其中,一般污染源4411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7376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207家次,参与其他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308次,共检查企业1889家次。随机抽查执法发现环境违法事项1851起,随机执法抽查信息公开数量52693个。
  夯实基础,持续更新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据了解,为全面掌握全省工业污染源数量及运行状况,省生态环境厅自2018年以来,依托原企业排污申报登记信息库,逐步建设完善了“河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动态库”),市、县两级随机抽查工作均以动态库中企业作为抽查依托,动态库可从企业分布、行业类别、污染物种类、环保手续等全方面、多维度反映全省污染源现状,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问题线索。各地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污染源实际情况、不同信用水平等情况,将动态库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的污染源指定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三类,并确定不同的抽查比例。通过对企业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加强了对环境污染严重、管理水平较差企业的监管频次,减少了对文明守法、达标排放记录良好企业的监管频次,做到对违法者严惩重罚,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体现出了对企业的差异化分类监管。
  创新方式,探索监管工作执法新模式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分表计电”“远程执法”“ 污染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信息化智能化远程监管及非现场执法手段,系统掌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为执法人员锁定环境违法线索。2019年以来,无人机飞检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62个,远程执法抽查发现超标排放或数据异常问题78个,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移交环境执法部门在线监测超标(异常)企业2900余家。多种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实现了对企业的全方位监管和对环境违法问题的精准打击,使执法监管从人海战向监管自动化、信息化转变,进一步提高了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无谓干扰,优化了我省营商环境,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使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及时调度,建立专用抽查系统
  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共用的随机抽查专用系统,集企业信息分类汇总、模糊检索、基本信息查询、考核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在系统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制订并发布随机抽查计划,体现了随机抽查公平、公正、透明的本质要求,并可按照时间节点导出本级行政区域内随机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及时调度。为使现场执法更加便捷、精准、便于调度,我厅进一步优化操作系统,开发了双随机执法系统手机客户端,实现了执法现场定位、现场检查影像上传、执法程序锁定的“三同时”功能,执法人员实时、准确上传现场检查情况,杜绝了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人情执法等执法乱象,实现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公开透明,做到了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
  强化考核,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考核办法(试行)》,将市、县两级双随机全年抽查任务完成情况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比例等3项内容情况纳入统一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情况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比例与移动执法系统发现比例的比值情况分别设置了不同得分等级。通过考核县级随机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市级对县级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调度,对发现问题比例的考核,进一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避免随机抽查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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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抽查企业累计52693家次,其中,一般污染源4411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7376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207家次,参与其他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308次,共检查企业1889家次。随机抽查执法发现环境违法事项1851起,随机执法抽查信息公开数量52693个。
  夯实基础,持续更新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据了解,为全面掌握全省工业污染源数量及运行状况,省生态环境厅自2018年以来,依托原企业排污申报登记信息库,逐步建设完善了“河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动态库”),市、县两级随机抽查工作均以动态库中企业作为抽查依托,动态库可从企业分布、行业类别、污染物种类、环保手续等全方面、多维度反映全省污染源现状,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问题线索。各地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污染源实际情况、不同信用水平等情况,将动态库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的污染源指定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三类,并确定不同的抽查比例。通过对企业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加强了对环境污染严重、管理水平较差企业的监管频次,减少了对文明守法、达标排放记录良好企业的监管频次,做到对违法者严惩重罚,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体现出了对企业的差异化分类监管。
  创新方式,探索监管工作执法新模式
  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分表计电”“远程执法”“ 污染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信息化智能化远程监管及非现场执法手段,系统掌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为执法人员锁定环境违法线索。2019年以来,无人机飞检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62个,远程执法抽查发现超标排放或数据异常问题78个,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移交环境执法部门在线监测超标(异常)企业2900余家。多种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实现了对企业的全方位监管和对环境违法问题的精准打击,使执法监管从人海战向监管自动化、信息化转变,进一步提高了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无谓干扰,优化了我省营商环境,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使违法企业无处遁形。
  及时调度,建立专用抽查系统
  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共用的随机抽查专用系统,集企业信息分类汇总、模糊检索、基本信息查询、考核统计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在系统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制订并发布随机抽查计划,体现了随机抽查公平、公正、透明的本质要求,并可按照时间节点导出本级行政区域内随机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及时调度。为使现场执法更加便捷、精准、便于调度,我厅进一步优化操作系统,开发了双随机执法系统手机客户端,实现了执法现场定位、现场检查影像上传、执法程序锁定的“三同时”功能,执法人员实时、准确上传现场检查情况,杜绝了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人情执法等执法乱象,实现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公开透明,做到了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
  强化考核,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考核办法(试行)》,将市、县两级双随机全年抽查任务完成情况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比例等3项内容情况纳入统一考核,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情况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比例与移动执法系统发现比例的比值情况分别设置了不同得分等级。通过考核县级随机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市级对县级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调度,对发现问题比例的考核,进一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避免随机抽查工作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