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615 |
主题分类 | 环境执法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冀环办发(2014)132号
关于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
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邯郸市环保局:
根据你局报送的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对临漳县非法木炭窑整治取缔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现临漳县小木炭窑已全部拆除、恢复地貌,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也已经到位。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局继续加大对木炭窑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章里集乡黄辛村建设的108门(扩建后达到200门)河北汇德木炭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置环境违法问题,确保污染治理不反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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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时间:2014-07-28
冀环办发(2014)132号
关于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
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邯郸市环保局:
根据你局报送的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对临漳县非法木炭窑整治取缔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现临漳县小木炭窑已全部拆除、恢复地貌,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也已经到位。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临漳县木炭窑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局继续加大对木炭窑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章里集乡黄辛村建设的108门(扩建后达到200门)河北汇德木炭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置环境违法问题,确保污染治理不反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