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等5起严重污染环境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614 |
主题分类 | 环境执法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关于对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等5起
严重污染环境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唐山市环保局、张家口市环保局:
根据你们报送的对辖区企业环境违法案件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对相关企业环境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和镀锌厂、迁西县“引滦入津”网箱养鱼、遵化县境内“引滦入津”河道污染案,张家口宣化区沿110国道向东两侧几十家煤炭销售点等5起严重污染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以上5起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置环境违法问题,确保污染治理不反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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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等5起严重污染环境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时间:2014-07-28
关于对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等5起
严重污染环境案解除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唐山市环保局、张家口市环保局:
根据你们报送的对辖区企业环境违法案件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省环保厅组织对相关企业环境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玉田县废旧轮胎加工企业和镀锌厂、迁西县“引滦入津”网箱养鱼、遵化县境内“引滦入津”河道污染案,张家口宣化区沿110国道向东两侧几十家煤炭销售点等5起严重污染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经省环保厅研究,决定对以上5起环境违法案件解除省级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处置环境违法问题,确保污染治理不反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