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鹿泉市大河镇
小栈道村土法石灰窑的督办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省环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鹿泉市大河镇小栈道村村北700米处1座土法石灰窑,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烟尘及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为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现责成你局立即提请鹿泉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要求,即刻组织环保、公安、工信和国土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土法石灰窑进行强制性取缔拆除,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同时,结合我省正在进行的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严密排查,强化执法,落实责任,切实将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四个零遗漏”总体目标落实到位,务求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取得实效。
请将对该土法石灰窑取缔工作落实情况于2013年7月16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人: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姚永有
联系电话:0311-87909029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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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
关于依法取缔鹿泉市大河镇小栈道村土法石灰窑的督办通知 来源:厅机关处室 时间: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