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17-0239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4-17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冀环办字函[2016]499号)要求,经各市环保部门筛选和我厅核定,现将2017年度全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请各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及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技术导则和2017年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监督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作,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工作质量和监督。
二、列入本名单的重点企业可委托具备能力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开展审核工作,并将咨询服务机构基本资料和与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报送当地市环保局。
三、本轮审核工作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2018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刘志义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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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20-03-0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冀环办字函[2016]499号)要求,经各市环保部门筛选和我厅核定,现将2017年度全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请各市环保局按照国家及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及技术导则和2017年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监督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作,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工作质量和监督。
二、列入本名单的重点企业可委托具备能力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开展审核工作,并将咨询服务机构基本资料和与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报送当地市环保局。
三、本轮审核工作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2018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
联系人及电话: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刘志义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