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18-0215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文号 | 冀环办字函[2018]34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要求,省环保厅组织专家按照《清洁生产所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对2017年度公布的全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599家)和2016年度公布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共计788家企业进行了审核评估和验收,现将审核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2017年度公布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599家)评估验收情况。共有430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其中:通过评估和验收的345家,通过评估的67家,未通过评估的18家。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169家。
二、2016年度公布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评估验收情况。通过评估和验收的164家,通过评估的17家,未通过评估的8家。
三、要求。各市环保局要将评估验收结果书面通知辖区内企业。对通过评估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验收工作。对未通过审核评估的企业要列入2018年工作任务,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169家企业,要进行一次核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6月底前上报环保厅。
附件:1.2017年度公布的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430家)评估验收情况
2.2016年度公布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评估验收情况
3.2017年度公布的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
抄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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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5-09
关于公布河北省2017年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要求,省环保厅组织专家按照《清洁生产所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对2017年度公布的全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599家)和2016年度公布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共计788家企业进行了审核评估和验收,现将审核评估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2017年度公布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599家)评估验收情况。共有430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其中:通过评估和验收的345家,通过评估的67家,未通过评估的18家。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169家。
二、2016年度公布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评估验收情况。通过评估和验收的164家,通过评估的17家,未通过评估的8家。
三、要求。各市环保局要将评估验收结果书面通知辖区内企业。对通过评估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并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审核验收工作。对未通过审核评估的企业要列入2018年工作任务,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169家企业,要进行一次核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6月底前上报环保厅。
附件:1.2017年度公布的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430家)评估验收情况
2.2016年度公布但未按时申请评估验收的企业(189家)评估验收情况
3.2017年度公布的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条件的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
抄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