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近日,环保部制订并印发了《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界定给予了明确。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在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执行。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辐射安全管理
关于转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