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中级培训(工业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2016年度辐射安全培训计划安排,我院将于3月下旬在山西太原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中级(工业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核技术工业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员;
2、从事与Ⅰ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甲级非密封工作场所、γ移动探伤等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设备和场所设计、安装、调试、倒源、维修以及其他与辐射安全相关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
3、省级环保系统监管人员;
4、其它辐射工作人员可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电离辐射防护基础;
3、电离辐射工业应用的安全与防护:包括工业辐照、工业探伤、核子仪器与放射性测井应用中的安全与防护、案例分析等内容;
4、参观实习:钴源辐照、加速器、刻度室(国家二级计量站)和核仪器仪表中心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3月22-27日,3月21日下午15:00—18:00报到。
四、培训地点及食宿费用
请于3月15日以后登录本网站(http://www.cirp.org.cn)查询培训补充通知中有关具体报到地点及食宿费用。
培训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18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制证费、租场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费交费方式:
(1)报到时现金支付;
(2)汇款支付:请已汇款的学员报到时带好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已缴费用证明。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帐 号:05021216090264008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六、具体要求
1、本期培训班以150人为限,报满为止。
2、报名截止时间: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组织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1),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发至peixun@cirp.org.cn电子邮箱。无报名回执者不得参加培训。
3、学员请将培训学员信息表(表2)填写好,并于表上粘上二张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4、为确保教学质量,由我院资深专家授课,理论与实践结合,并于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5、任何人不得代训替考,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卢金祥:0351-2203442,18735183188
周晋红:0351-2203444,13834158271
附件:报名回执(表1)
学员信息表(表2)
2016-1-29
抄送: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