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90Sr-90Y等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218077J/2015-01577 | |
主题分类 | 辐射安全管理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冀环辐函〔2015〕1228号
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购买标准物质豁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单位拟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购置90Sr-90Y、137Cs、210Pb、210Po、3H、14C和226Ra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各10ml。上述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活度均符合豁免活度规定。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豁免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豁免的上述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实行豁免管理。
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你单位应将其送到有资质的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处置,确保辐射安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4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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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90Sr-90Y等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
来源: 时间:2015-10-15
冀环辐函〔2015〕1228号
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购买标准物质豁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单位拟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购置90Sr-90Y、137Cs、210Pb、210Po、3H、14C和226Ra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各10ml。上述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活度均符合豁免活度规定。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豁免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豁免的上述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实行豁免管理。
放射性物质标准溶液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你单位应将其送到有资质的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处置,确保辐射安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4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