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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环保部门发布4月18日全国环境辐射监测结果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11-15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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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发布4月18日全国环境辐射监测结果

发布日期:2011-04-19 08:3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18日,我国内地在吉林等19个省(市、区)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上海等5个省(区、市)检测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其对公众可能产生的附加辐射剂量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贡献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对我国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由于各地检测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只有每小时10-7微希沃特量级,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贡献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每小时0.1微希沃特左右)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涨落范围之内;公众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之内所接受的附加辐射剂量,仅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两千公里所受辐射剂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下图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4月18日16:00继续发布的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监测结果汇总图中绿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环境辐射水平仍在本底范围内,日本核电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全国辐射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

序号

省份

活度浓度(mBq/m3

131I

137Cs

134Cs

1

黑龙江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

吉林省

0.29

0.07

0.07

3

辽宁省

0.08

未检出

未检出

4

北京市

0.16

未检出

未检出

5

天津市

0.15

未检出

未检出

6

河北省

0.15

未检出

未检出

7

河南省

0.10

未检出

未检出

8

山西省

0.21

未检出

未检出

9

内蒙古自治区

0.05

未检出

未检出

10

山东省

0.31

0.06

未检出

11

上海市

0.30

0.09

0.07

12

江苏省

0.12

0.05

0.05

13

浙江省

0.09

未检出

未检出

14

安徽省

0.11

未检出

未检出

15

福建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6

江西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7

湖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8

湖南省

0.06

未检出

未检出

19

广东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1

海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2

重庆市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3

四川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4

贵州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5

云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6

西藏自治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7

陕西省

0.12

0.07

0.05

28

甘肃省

0.19

未检出

未检出

29

青海省

0.18

未检出

未检出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0.17

未检出

未检出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24

未检出

未检出

  注:1、本表数据实时更新。

  2、本次更新时间:2011年4月18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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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18日,我国内地在吉林等19个省(市、区)部分地区空气中监测到来自日本核事故释放出的极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上海等5个省(区、市)检测到更微量的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其对公众可能产生的附加辐射剂量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贡献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对我国环境和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由于各地检测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只有每小时10-7微希沃特量级,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贡献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每小时0.1微希沃特左右)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涨落范围之内;公众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之内所接受的附加辐射剂量,仅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两千公里所受辐射剂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

  下图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4月18日16:00继续发布的全国省会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值。监测结果汇总图中绿色曲线代表监测值,蓝色柱体代表天然本底水平,绿色曲线均在蓝色柱体范围内。监测结果表明,目前我国环境辐射水平仍在本底范围内,日本核电事故未对我国环境及境内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全国辐射环境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

序号

省份

活度浓度(mBq/m3

131I

137Cs

134Cs

1

黑龙江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

吉林省

0.29

0.07

0.07

3

辽宁省

0.08

未检出

未检出

4

北京市

0.16

未检出

未检出

5

天津市

0.15

未检出

未检出

6

河北省

0.15

未检出

未检出

7

河南省

0.10

未检出

未检出

8

山西省

0.21

未检出

未检出

9

内蒙古自治区

0.05

未检出

未检出

10

山东省

0.31

0.06

未检出

11

上海市

0.30

0.09

0.07

12

江苏省

0.12

0.05

0.05

13

浙江省

0.09

未检出

未检出

14

安徽省

0.11

未检出

未检出

15

福建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6

江西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7

湖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8

湖南省

0.06

未检出

未检出

19

广东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1

海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2

重庆市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3

四川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4

贵州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5

云南省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6

西藏自治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7

陕西省

0.12

0.07

0.05

28

甘肃省

0.19

未检出

未检出

29

青海省

0.18

未检出

未检出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0.17

未检出

未检出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24

未检出

未检出

  注:1、本表数据实时更新。

  2、本次更新时间:2011年4月18日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