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唐山市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218077J/2017-01864 |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唐山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1月7日,向唐山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丁荣进主持,李宗民组长通报督察意见,丁绣峰市长作表态发言,车军副组长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唐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唐山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6”系列方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和《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一问责八清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责任推动落实,以问责传导压力。
唐山市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实施重点领域污染深度治理。2013年以来,累计化解炼钢产能3607万吨、炼铁产能2254万吨,关停搬迁国丰钢铁北区等11家企业,实施“四个一百”项目和100个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构建高效节能、低碳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排污点源升级改造等治理项目1814个,完成101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水泥、电力、焦化四大行业基本实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强力实施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提前半年完成任务,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引滦入津入唐水污染隐患问题。
督察指出,虽然唐山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个别工作齐抓共管合力不够。气代煤、电代煤推进缓慢,招标组织不力影响工作进展;有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任务不清,工作进展缓慢。全市排查出的4212家 “散乱污”企业,截至7月28日仅完成988家;合力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油成效不大,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玉田县仍存在黑加油点及流动加油车;全市21家年销售5000吨以上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部分工作监管不到位。医疗机构废水处置监管薄弱,路北区唐山现代医院医疗废水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唐山大信瓷业有限公司、滦南县程庄镇马恩生机制炭厂、马东明机制炭厂等“散乱污”企业,虽已采取断电措施,但现场检查时仍在非法生产;唐山市城北水泥厂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错峰生产期间未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停产要求;曹妃甸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迁西县红峪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曹妃甸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3个退养恢复项目,其中位于核心区的青年蛋鸡养殖场、湿地迷宫景区退养工作进展缓慢,华清月府温泉酒店洗浴废水直排入海;迁西县三屯营镇区域3家采砂场违规采砂。个别工作推进不力。2016年底前应完成禁养区内的关闭搬迁35家畜禽养殖场,仍有9家未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仍有遵化市西留村乡小锻造厂等区域性“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整治清单中。集群式小企业仍有违规排污现象,玉田县杨家板桥镇400多户以家庭作坊式生产塑料营养钵,存在“两断三清”不到位现象,个别家庭经营户擅自违规生产。遵化市苏家洼等乡镇123家铁选厂普遍存在物料苫盖不规范,粉尘污染严重,尾矿坑无防渗措施等问题。遵化市地北头镇27家水果罐头企业污水直排进入村庄周边坑塘,垃圾在厂外堆存;路北区、玉田县存在无质检保障的散煤销售。
二、部分领域环境问题突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沟渠坑塘垃圾清理工作、“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没有得到根治,丰润区丰润镇偏峪村养鸡户未建贮粪设施,鸡粪及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水坑,滦南县方各庄镇东万坨村与西万坨村之间垃圾成堆,滦南县方各庄镇高各庄村取水井周边垃圾堆放、污水横流,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部分领域扬尘污染控制不力。钢铁行业露天料场治理不到位,唐钢中厚板厂、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丰南利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滦县昌旭公司、唐山正瑞实业公司等物料露天堆放;境内国、省干道养护不到位,古冶、开平、丰润部分路段扬尘污染严重。丰南区丰碱线与沿海公路交叉口、迁安至乐亭的平青大线扬尘污染严重;丰润区机械化清扫率仅达到30%,开平区、古冶区不足60%。玉田火车站货运场、唐山市城北水泥厂、丰南区蓝海碱业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粉尘污染、存在异味,影响周边环境。部分河流、河段污染源依然存在。还乡河沿岸丰润区部分村段禁养区内仍存在未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个别村段沿线堆有大量生活垃圾,严重影响还乡河水质;古冶区石榴河沿岸仍存在152个污水排放口,个别河段附近仍有垃圾储存设施和杂物岸边堆存,水质无法稳定达到V类水质标准要求;潴泷河路北区段水质呈黑色,有较大的臭味。青龙河西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河段水质恶化严重。个别企业危废储存、转运、处置不规范。唐山龙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完善,储存、转运、处置不规范。唐山天海建材有限公司、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成煤炭经销处采购、使用废机油润滑设备。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部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建设任务未完成。河北芦台经济开发区、河北滦县开发区未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18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目前仍有4家污水处理设施在建或部分在建,没有完成2016年底全部建成的任务要求。唐海临港工业园区等13个园区尚未实现集中供热。唐山市、县(市、区)均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厂,原有建筑垃圾除部分送往曹妃甸填海,大部分在城市周边堆存。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盲区,全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运行2家、在建2家,不能形成有效全覆盖。
督察要求, 唐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坚定不移去产能,淘汰落后装备,努力实现由资源型工矿城市向创新型生态城市的转变。各县(市、区)加快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和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妥善处置“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污染问题,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做到铁腕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
督察强调,唐山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向省有关部门和唐山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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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唐山市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来源: 时间:2017-11-07
省委省政府第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唐山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1月7日,向唐山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丁荣进主持,李宗民组长通报督察意见,丁绣峰市长作表态发言,车军副组长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唐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唐山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6”系列方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和《落实治霾措施不力“一问责八清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责任推动落实,以问责传导压力。
唐山市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实施重点领域污染深度治理。2013年以来,累计化解炼钢产能3607万吨、炼铁产能2254万吨,关停搬迁国丰钢铁北区等11家企业,实施“四个一百”项目和100个新兴产业项目,加快构建高效节能、低碳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排污点源升级改造等治理项目1814个,完成101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钢铁、水泥、电力、焦化四大行业基本实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超低排放。强力实施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提前半年完成任务,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引滦入津入唐水污染隐患问题。
督察指出,虽然唐山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环保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个别工作齐抓共管合力不够。气代煤、电代煤推进缓慢,招标组织不力影响工作进展;有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职责任务不清,工作进展缓慢。全市排查出的4212家 “散乱污”企业,截至7月28日仅完成988家;合力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油成效不大,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玉田县仍存在黑加油点及流动加油车;全市21家年销售5000吨以上加油站未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部分工作监管不到位。医疗机构废水处置监管薄弱,路北区唐山现代医院医疗废水直接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唐山大信瓷业有限公司、滦南县程庄镇马恩生机制炭厂、马东明机制炭厂等“散乱污”企业,虽已采取断电措施,但现场检查时仍在非法生产;唐山市城北水泥厂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错峰生产期间未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停产要求;曹妃甸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迁西县红峪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渗滤液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曹妃甸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3个退养恢复项目,其中位于核心区的青年蛋鸡养殖场、湿地迷宫景区退养工作进展缓慢,华清月府温泉酒店洗浴废水直排入海;迁西县三屯营镇区域3家采砂场违规采砂。个别工作推进不力。2016年底前应完成禁养区内的关闭搬迁35家畜禽养殖场,仍有9家未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仍有遵化市西留村乡小锻造厂等区域性“散乱污”企业未列入整治清单中。集群式小企业仍有违规排污现象,玉田县杨家板桥镇400多户以家庭作坊式生产塑料营养钵,存在“两断三清”不到位现象,个别家庭经营户擅自违规生产。遵化市苏家洼等乡镇123家铁选厂普遍存在物料苫盖不规范,粉尘污染严重,尾矿坑无防渗措施等问题。遵化市地北头镇27家水果罐头企业污水直排进入村庄周边坑塘,垃圾在厂外堆存;路北区、玉田县存在无质检保障的散煤销售。
二、部分领域环境问题突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差距较大。沟渠坑塘垃圾清理工作、“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没有得到根治,丰润区丰润镇偏峪村养鸡户未建贮粪设施,鸡粪及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水坑,滦南县方各庄镇东万坨村与西万坨村之间垃圾成堆,滦南县方各庄镇高各庄村取水井周边垃圾堆放、污水横流,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部分领域扬尘污染控制不力。钢铁行业露天料场治理不到位,唐钢中厚板厂、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丰南利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滦县昌旭公司、唐山正瑞实业公司等物料露天堆放;境内国、省干道养护不到位,古冶、开平、丰润部分路段扬尘污染严重。丰南区丰碱线与沿海公路交叉口、迁安至乐亭的平青大线扬尘污染严重;丰润区机械化清扫率仅达到30%,开平区、古冶区不足60%。玉田火车站货运场、唐山市城北水泥厂、丰南区蓝海碱业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粉尘污染、存在异味,影响周边环境。部分河流、河段污染源依然存在。还乡河沿岸丰润区部分村段禁养区内仍存在未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个别村段沿线堆有大量生活垃圾,严重影响还乡河水质;古冶区石榴河沿岸仍存在152个污水排放口,个别河段附近仍有垃圾储存设施和杂物岸边堆存,水质无法稳定达到V类水质标准要求;潴泷河路北区段水质呈黑色,有较大的臭味。青龙河西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河段水质恶化严重。个别企业危废储存、转运、处置不规范。唐山龙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完善,储存、转运、处置不规范。唐山天海建材有限公司、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成煤炭经销处采购、使用废机油润滑设备。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部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建设任务未完成。河北芦台经济开发区、河北滦县开发区未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18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目前仍有4家污水处理设施在建或部分在建,没有完成2016年底全部建成的任务要求。唐海临港工业园区等13个园区尚未实现集中供热。唐山市、县(市、区)均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厂,原有建筑垃圾除部分送往曹妃甸填海,大部分在城市周边堆存。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盲区,全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运行2家、在建2家,不能形成有效全覆盖。
督察要求, 唐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坚定不移去产能,淘汰落后装备,努力实现由资源型工矿城市向创新型生态城市的转变。各县(市、区)加快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考核和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妥善处置“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污染问题,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做到铁腕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
督察强调,唐山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向省有关部门和唐山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