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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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环保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11-13710
主题分类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转发环保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0 10:05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环保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105/t20110519_2108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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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环保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105/t20110519_2108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