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
名称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索引号 0218077J/2014-01534
主题分类 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1 15:23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冀气领办〔201487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我省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011日下午到夜间全省自西北向东南先后有4-6级偏北风,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廊坊、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012日结束。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101412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温柳青

联系电话:0311-89109302  89109308(传真)。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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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响应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冀气领办〔201487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我省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011日下午到夜间全省自西北向东南先后有4-6级偏北风,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廊坊、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012日结束。

现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请于101412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温柳青

联系电话:0311-89109302  89109308(传真)。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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