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生态环境执法局、厅驻省政务服务大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147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文号 | 冀环规范〔2023〕1号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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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生态环境执法 时间:2023-10-1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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