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1175 |
主题分类 | 事前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制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生态环境厅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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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时间:2022-12-2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制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生态环境厅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