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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音像记录清单
发布机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索引号 0218077J/2019-00819
主题分类 事前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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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音像记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0-03-17 17:12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音像记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 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音像记录关键环节 保存期限 保存部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一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全面记录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重点记录建设进度等内容。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2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二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九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全面记录建设项目的投入使用情况,重点记录项目生产、排污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3 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五十九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四十一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五条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八条第二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河北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2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二号)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排污情况,重点记录生产、排污以及现场监测取样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4 违反现场检查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五十五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2月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   全面记录现场检查情况,重点记录到达现场时企业方拒绝进入厂区检查等情况,要如实、全过程记录。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5 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八条第一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
  《河北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2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二号)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2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第二十一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情况,重点记录企业生产、排污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6 违反污染事故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四十九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六十一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4月16日环保部令第3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3月25日环保总局令第18号)第三十条
  全面记录企业污染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重点记录企业污染事故处置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7 违反监测、自动监控设备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5年9月19日环保总局令第28号)第十六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重点记录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排放数据、参数设置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8 对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理,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二)、(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等情况,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环节、工序的生产、排污等情况,确保与上次检查记录的环节工序完全一致。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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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音像记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 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音像记录关键环节 保存期限 保存部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一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全面记录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重点记录建设进度等内容。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2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第二十二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九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四条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第四项
    全面记录建设项目的投入使用情况,重点记录项目生产、排污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3 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五十九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11号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四十一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五条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八条第二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    
  《河北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2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二号)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排污情况,重点记录生产、排污以及现场监测取样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4 违反现场检查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四十九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五十五条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2年2月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十八条   全面记录现场检查情况,重点记录到达现场时企业方拒绝进入厂区检查等情况,要如实、全过程记录。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5 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八条第一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
  《河北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008年2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二号)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12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第二十一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情况,重点记录企业生产、排污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6 违反污染事故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四十九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六十一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4月16日环保部令第3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3月25日环保总局令第18号)第三十条
  全面记录企业污染事故及事故处理情况,重点记录企业污染事故处置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7 违反监测、自动监控设备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5年9月19日环保总局令第28号)第十六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重点记录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排放数据、参数设置等情况。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
8 对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理,被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行政处罚 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综合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二)、(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五条
        全面记录企业生产、污染物排放等情况,重点记录上次检查发现问题的环节、工序的生产、排污等情况,确保与上次检查记录的环节工序完全一致。明确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影像资料要能准确反映违法事实。取证照片要明确时间、地理标记;要与笔录、调查报告中显示的违法事实相匹配 三年 处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