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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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新乐市化皮冲压件厂违法生产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9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8-04-03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新乐市化皮冲压件厂违法生产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新乐市化皮冲压件厂始建于1989年,最早建在化皮村内,1993年12月,该厂搬迁到现厂区进行生产。该厂没有环保“一控双达标”手续。迁入新厂区后,企业于2002年5月扩建了一个铸锭车间,2002年底停用至今;2003年3月又新上一座煤气发生炉,建成后投入使用至今,两个建设项目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06年4月18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检查,并对该厂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79.6dB和76.8dB,厂界噪声超标。
行政处理:当前正值全省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之际,现责成你局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实施停产,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处理结果于2006年9月23日前向我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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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新乐市化皮冲压件厂始建于1989年,最早建在化皮村内,1993年12月,该厂搬迁到现厂区进行生产。该厂没有环保“一控双达标”手续。迁入新厂区后,企业于2002年5月扩建了一个铸锭车间,2002年底停用至今;2003年3月又新上一座煤气发生炉,建成后投入使用至今,两个建设项目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06年4月18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检查,并对该厂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为:79.6dB和76.8dB,厂界噪声超标。
行政处理:当前正值全省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之际,现责成你局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实施停产,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处理结果于2006年9月23日前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