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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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6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加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我厅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将部分沥青冷却水抽排到厂西侧土坑内存储,准备用于项目建筑用水;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已进行基建施工。
行政处理:对以上问题,峰峰矿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厂区西侧土坑已恢复地貌,污水送至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工业萘精制项目停止了建设,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现要求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恢复建设,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其生产废水和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一经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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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我厅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将部分沥青冷却水抽排到厂西侧土坑内存储,准备用于项目建筑用水;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已进行基建施工。
行政处理:对以上问题,峰峰矿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厂区西侧土坑已恢复地貌,污水送至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工业萘精制项目停止了建设,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现要求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恢复建设,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其生产废水和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一经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