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河北省政府网站
生态环境部网站
简体中文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进入适老化
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互动
数据中心
专题专栏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加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6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加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
字体 :
[ 大 ]
[ 中 ]
[ 小 ]
行政行为: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我厅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将部分沥青冷却水抽排到厂西侧土坑内存储,准备用于项目建筑用水;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已进行基建施工。
行政处理:对以上问题,峰峰矿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厂区西侧土坑已恢复地貌,污水送至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工业萘精制项目停止了建设,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现要求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恢复建设,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其生产废水和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一经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关于霸州市北王家堡村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下一篇:
关于对霸州市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保护视力色: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加强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的督查通知
来源: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行政行为:根据群众举报,邯郸市鑫宝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我厅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将部分沥青冷却水抽排到厂西侧土坑内存储,准备用于项目建筑用水;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已进行基建施工。
行政处理:对以上问题,峰峰矿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厂区西侧土坑已恢复地貌,污水送至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工业萘精制项目停止了建设,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现要求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1.5万吨/年工业萘精制项目恢复建设,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其生产废水和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一经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