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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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5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31号
发布日期 2009-06-18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09〕31号
关于严肃查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
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
问题的督查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根据群众举报,4月22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群众来信反映存在污染环境问题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暗查。经查,这两个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开工生产。其中晋州市光阳毛巾厂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现象。两个企业的废水均超标并采用渗坑排放(未做防渗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综合上述情况,省环保厅决定对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2个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现责成你局督促晋州市政府立即对上述企业进行停产治理,完善污水防治设施;对渗坑废水要进行回抽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未经有效治理,环保部门不得验收。处理结果请于2009年6月12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及电话:滑永辉(0311)87905059
                         
 
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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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09〕31号
关于严肃查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
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污染环境
问题的督查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根据群众举报,4月22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群众来信反映存在污染环境问题的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暗查。经查,这两个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开工生产。其中晋州市光阳毛巾厂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建成但未投入使用;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现象。两个企业的废水均超标并采用渗坑排放(未做防渗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综合上述情况,省环保厅决定对晋州市光阳毛巾厂和晋州市东海毛巾制造有限公司2个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现责成你局督促晋州市政府立即对上述企业进行停产治理,完善污水防治设施;对渗坑废水要进行回抽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未经有效治理,环保部门不得验收。处理结果请于2009年6月12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及电话:滑永辉(0311)87905059
                         
 
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晋州市人民政府    晋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