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保定市北市区银星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5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37号
发布日期 2009-06-24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保定市北市区银星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定市环保局:
2009年6月9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保定市北市区银星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时发现,该厂各生产车间在生产时均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且其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漏措施不规范,极易危害当地环境。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现责成你局督促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政府对该厂实施停产治理,并对该厂周边地下水进行多点位监测。办理结果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及电话:姚永有 0311—87908448
 
 
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政府,保定市北市区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保定市环保局:
2009年6月9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保定市北市区银星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时发现,该厂各生产车间在生产时均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且其废水输送管道防渗漏措施不规范,极易危害当地环境。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现责成你局督促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政府对该厂实施停产治理,并对该厂周边地下水进行多点位监测。办理结果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及电话:姚永有 0311—87908448
 
 
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政府,保定市北市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