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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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正定县新安镇两家化工企业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47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8-1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正定县新安镇两家化工企业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正定县正兴化工厂和福鑫新星化工厂均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正兴化工厂未经环保审批,于2008年底擅自建设1台2吨卧式锅炉;生产车间无尾气收集处置装置,厂区管理混乱,刺激性气味污染严重;4个盐酸临时储罐未建设围堰,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福鑫新星化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今年初擅自建设1条SBS防水材料(油毡)生产线,并投入违法生产;导热油炉烟尘超标排放;沥青蒸锅无尾气治理设施,存在异味污染。
7月16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向县供电局下达了对上述2家企业停止供电的通知;7月14日,正定县环保局对正定县正兴化工厂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现责成你局将上述2家企业列为重点后督查企业,对其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缴超标排污费;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其停产到位,暂停为其核发排污许可证;责令正兴化工厂限期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和车间尾气收集处理装置,限期补办2吨卧式锅炉的环保手续,未经环保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请于8月15日前将查处结果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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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正定县正兴化工厂和福鑫新星化工厂均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正兴化工厂未经环保审批,于2008年底擅自建设1台2吨卧式锅炉;生产车间无尾气收集处置装置,厂区管理混乱,刺激性气味污染严重;4个盐酸临时储罐未建设围堰,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福鑫新星化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今年初擅自建设1条SBS防水材料(油毡)生产线,并投入违法生产;导热油炉烟尘超标排放;沥青蒸锅无尾气治理设施,存在异味污染。
7月16日,正定县人民政府向县供电局下达了对上述2家企业停止供电的通知;7月14日,正定县环保局对正定县正兴化工厂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现责成你局将上述2家企业列为重点后督查企业,对其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缴超标排污费;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其停产到位,暂停为其核发排污许可证;责令正兴化工厂限期编制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和车间尾气收集处理装置,限期补办2吨卧式锅炉的环保手续,未经环保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请于8月15日前将查处结果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