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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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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处理情况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3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8-1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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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14日
,我厅执法人员对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该
公司位于新华区杜北村南1公里,地处
滹沱河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4
月16日
,新华区人民政府发文《关于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停产的决定》(石新政字〔2009〕8号),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产,限期两个月拆除。
6
月16日
,石家庄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大部分生产设施已拆除运到辛集清洁化工园区新建的厂区内,水溶车间已搬迁完毕。
二
〇〇
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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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处理情况
来源: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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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4日
,我厅执法人员对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该
公司位于新华区杜北村南1公里,地处
滹沱河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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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
,新华区人民政府发文《关于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停产的决定》(石新政字〔2009〕8号),责令该公司即日起停产,限期两个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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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6日
,石家庄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大部分生产设施已拆除运到辛集清洁化工园区新建的厂区内,水溶车间已搬迁完毕。
二
〇〇
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