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保局:
7月7日至9日,经我厅现场调查发现:万全县凯迪农药化工企业集团下属各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运送至该企业集团所属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不符合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要求。下属的河北省万全农药厂厂区排口与厂外吴家窑排口外排污水实测数据差别效大,且污水超标排放;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公司擅自设置外排口将生产废水向厂外渗坑内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
现责成你局作好以下几项工作:1、依据《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环发[2004]75号)的相关内容,对万全县凯迪农药化工企业集团所属固废填埋场进行核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立即责令该固废填埋场停止使用。
2、责令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向集团固废填埋场运送和填埋危险废物,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已填埋的危险废物,依法追缴其危险废物排污费。并对该企业集团下属的万全县兴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万全农药厂、河北万全县宏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进行核查,严格按环保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3、对河北省万全农药厂限期3个月内完成对污水治理达标排放问题。在治理期间,整个企业集团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停止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总量的项目。
4、责令河北万全力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拆除私设外排口,将排入厂区外渗坑内的污水进行妥善处理,该厂不得设有外排口。
5、加大对该集团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各分公司的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完全进行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结果于2008年9 月5 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