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丰润区韩城镇造纸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29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63号
发布日期 2009-10-1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丰润区韩城镇造纸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群众举报,2009年8月26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你市丰润区韩城镇造纸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唐山市泉城造纸厂、韩城三星造纸厂、韩城万利造纸厂、韩城双城造纸厂、韩城大城造纸厂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无有效污染防治设施,超标废水直接排入猪龙河,污染严重。你局曾多次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处并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目前虽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现责成你局立即专报唐山市人民政府,对上述企业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强制措施,坚决关停到位,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于10月30日前上报我厅。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郭志中
联系电话:0311-87905059(传真)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群众举报,2009年8月26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对你市丰润区韩城镇造纸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唐山市泉城造纸厂、韩城三星造纸厂、韩城万利造纸厂、韩城双城造纸厂、韩城大城造纸厂均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无有效污染防治设施,超标废水直接排入猪龙河,污染严重。你局曾多次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处并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目前虽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现责成你局立即专报唐山市人民政府,对上述企业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强制措施,坚决关停到位,彻底消除污染隐患。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于10月30日前上报我厅。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郭志中
联系电话:0311-87905059(传真)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