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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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蠡县制革行业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1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0〕9号
发布日期 2010-02-23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蠡县制革行业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定市环保局:
近日,我厅执法人员在对蠡县制革行业检查时发现,蠡县制革行业尚存在渗坑遗存高浓度废水、个别企业偷排偷放、固体废物随意堆放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现请你局组织对蠡县行政区域内渗坑排放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限期在3月20日前,将李佐村西侧、南白楼村西侧河道内废水、留史污水处理厂院内外渗坑内废水处理完毕,将李佐村西侧河道边上的固废和凌爵公司污水处理厂预沉池周边的固废清理完毕,确保行政区域内无渗坑存储、渗坑排放、固废随意堆放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地下水质安全。同时,督促蠡县环保局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的稳控工作,发现上访苗头及时报告,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全国“两会”期间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排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限于3月2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年二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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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环保局:
近日,我厅执法人员在对蠡县制革行业检查时发现,蠡县制革行业尚存在渗坑遗存高浓度废水、个别企业偷排偷放、固体废物随意堆放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现请你局组织对蠡县行政区域内渗坑排放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限期在3月20日前,将李佐村西侧、南白楼村西侧河道内废水、留史污水处理厂院内外渗坑内废水处理完毕,将李佐村西侧河道边上的固废和凌爵公司污水处理厂预沉池周边的固废清理完毕,确保行政区域内无渗坑存储、渗坑排放、固废随意堆放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地下水质安全。同时,督促蠡县环保局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的稳控工作,发现上访苗头及时报告,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全国“两会”期间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排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限于3月2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年二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