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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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卢龙县钢铁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1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0〕14号
发布日期 2010-04-2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严肃查处卢龙县钢铁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秦皇岛市环保局:
3月31日,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你市卢龙县钢铁企业检查发现,卢龙县鹏媛工贸有限公司、百恒工贸有限公司、林昌铁厂和武山金铸球团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卢龙县鹏媛工贸有限公司、百恒工贸有限公司、林昌铁厂3家企业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6座高炉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落后、厂区环境极为恶劣等问题;烧结机(盘)配套的除尘器,除尘效率低;烧结矿在倾倒运输中无除尘设施,污染严重;高炉除尘设施陈旧,槽上、槽下、出铁口等无除尘设施,生产时无组织排放严重;原料存贮场无有效防尘抑尘设施,厂区内粉尘污染严重。
4月13日,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向我厅下发了《关于对秦皇岛市部分钢铁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督查通知》,对卢龙县部分钢铁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厅已转发你局。现责成你局认真落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要求,对上述4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于4月25日前向我厅报告。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卢龙县人民政府 卢龙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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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秦皇岛市环保局:
3月31日,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你市卢龙县钢铁企业检查发现,卢龙县鹏媛工贸有限公司、百恒工贸有限公司、林昌铁厂和武山金铸球团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卢龙县鹏媛工贸有限公司、百恒工贸有限公司、林昌铁厂3家企业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6座高炉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落后、厂区环境极为恶劣等问题;烧结机(盘)配套的除尘器,除尘效率低;烧结矿在倾倒运输中无除尘设施,污染严重;高炉除尘设施陈旧,槽上、槽下、出铁口等无除尘设施,生产时无组织排放严重;原料存贮场无有效防尘抑尘设施,厂区内粉尘污染严重。
4月13日,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向我厅下发了《关于对秦皇岛市部分钢铁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督查通知》,对卢龙县部分钢铁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厅已转发你局。现责成你局认真落实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要求,对上述4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于4月25日前向我厅报告。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孟宪栋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卢龙县人民政府 卢龙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