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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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晋州深泽两地肥皂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08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0〕7号
发布日期 2010-02-23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加强晋州深泽两地肥皂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经查,晋州市东里庄镇马家庄村多家制皂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渗坑内存放。深泽县耿庄村肥皂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虽经过了环保达标验收,但个别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现象依然存在,对当地群众饮水安全造成影响。现责成你局对晋州市和深泽县辖区内的肥皂企业加强监管,落实省环保厅督办函要求(冀环办函〔2009〕232号),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坑储方式处置废水的企业要确保停产到位,排入渗坑内的生产废水及储水坑要治理到位,对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企业要查处到位,确保当地群众饮水安全。处理结果于2010年2月1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郑晓军
电话/传真: 87905059 
 
 
 
 
年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晋州市环保局 深泽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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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环保局:
经查,晋州市东里庄镇马家庄村多家制皂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渗坑内存放。深泽县耿庄村肥皂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虽经过了环保达标验收,但个别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现象依然存在,对当地群众饮水安全造成影响。现责成你局对晋州市和深泽县辖区内的肥皂企业加强监管,落实省环保厅督办函要求(冀环办函〔2009〕232号),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坑储方式处置废水的企业要确保停产到位,排入渗坑内的生产废水及储水坑要治理到位,对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企业要查处到位,确保当地群众饮水安全。处理结果于2010年2月1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郑晓军
电话/传真: 87905059 
 
 
 
 
年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晋州市环保局 深泽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