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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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沧县沧州科润化工厂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厂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0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0〕20号
发布日期 2010-06-08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沧县沧州科润化工厂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厂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群众举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于4月21日对你市沧县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COD在线监控设施因故障停运(已向沧县环保局报告);二是沧州兴济福利化工厂将固废和废水溢流残液随意倾倒该厂北侧一条明渠内,由于长期储存,气味刺鼻、恶臭,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三是沧州市康达原料药厂冷却塔故障将冷却水利用暗管直排;四是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厂区内建有多处排污口,导致车间内的冷却水和部分锅炉废水从多个排污口外排至南排河;五是沧县奥运特皮球厂擅自扩建化工染料中间体生产线车间,且生产废水渗坑排放(未做防渗),经监测COD值为:1.03X105mg/L,属严重超标排放。
针对上述问题,现责成你局会同沧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恢复使用COD在线监控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对沧州兴济福利化工厂在厂北侧渠内擅自倾倒、丢弃固体废物和废水溢流残液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否则不予批准其生产;对沧州市康达原料药厂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转移处置外排化工废水的行为,制定方案、委派专人实施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化工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规范多口排污行为;对沧县奥运特皮球厂擅自建设小化工生产线项目、废水渗坑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化工生产设备、恢复地容地貌,妥善处置遗留化工残液,防止二次污染;对检查中未生产的企业要集中实施停产整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批准,不得开工生产;同时要加大对化工生产企业监督性监测的频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请于6月14日前向省厅上报处理结果,省厅择机进行后督察。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电子邮箱:hyh@hb12369.net
 
 
 
 
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沧县人民政府 沧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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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群众举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于4月21日对你市沧县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COD在线监控设施因故障停运(已向沧县环保局报告);二是沧州兴济福利化工厂将固废和废水溢流残液随意倾倒该厂北侧一条明渠内,由于长期储存,气味刺鼻、恶臭,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三是沧州市康达原料药厂冷却塔故障将冷却水利用暗管直排;四是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厂区内建有多处排污口,导致车间内的冷却水和部分锅炉废水从多个排污口外排至南排河;五是沧县奥运特皮球厂擅自扩建化工染料中间体生产线车间,且生产废水渗坑排放(未做防渗),经监测COD值为:1.03X105mg/L,属严重超标排放。
针对上述问题,现责成你局会同沧县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沧州科润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恢复使用COD在线监控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对沧州兴济福利化工厂在厂北侧渠内擅自倾倒、丢弃固体废物和废水溢流残液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否则不予批准其生产;对沧州市康达原料药厂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县分公司转移处置外排化工废水的行为,制定方案、委派专人实施全过程监管,以确保化工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规范多口排污行为;对沧县奥运特皮球厂擅自建设小化工生产线项目、废水渗坑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化工生产设备、恢复地容地貌,妥善处置遗留化工残液,防止二次污染;对检查中未生产的企业要集中实施停产整改,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批准,不得开工生产;同时要加大对化工生产企业监督性监测的频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请于6月14日前向省厅上报处理结果,省厅择机进行后督察。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电子邮箱:hyh@hb12369.net
 
 
 
 
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沧县人民政府 沧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