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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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依法取缔永年县等地小化工企业情况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77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04-11 主题词
效力状态

依法取缔永年县等地小化工企业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邯郸市永年、肥乡、广平等3县境内16家小化工企业非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省环保厅于2011年1月25日向邯郸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对永年县等地小化工企业环境监察的通知》(冀环督字〔2011〕6号),要求邯郸市环保局加大对永年等县小化工企业的环境监察,一旦发现反弹,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2月26日,邯郸市环保局按规定时限反馈了监察情况。邯郸市环保局对省厅下发的监察通知高度重视,在今年春节前夕,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对永年、肥乡、广平等3县小化工场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3县小化工反弹。

  在此之前,邯郸市环保局为遏制重污染小企业非法生产、非法排污,制定了《取缔重污染小企业督察方案》。邯郸市政府专门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集中取缔重污染小企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辖区管理责任,立即行动,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理,彻底解决问题。永年、广平和肥乡县还分别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办、监察局、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局、工商局、公安局及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取缔标准和考核制度,把取缔任务分解到了乡、镇政府等基层部门。

  通过努力,全市有89家重污染小企业被依法取缔(包括永年、肥乡和广平县16家小化工企业在内),对被取缔的89家企业均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地貌”等严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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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邯郸市永年、肥乡、广平等3县境内16家小化工企业非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省环保厅于2011年1月25日向邯郸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加强对永年县等地小化工企业环境监察的通知》(冀环督字〔2011〕6号),要求邯郸市环保局加大对永年等县小化工企业的环境监察,一旦发现反弹,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2月26日,邯郸市环保局按规定时限反馈了监察情况。邯郸市环保局对省厅下发的监察通知高度重视,在今年春节前夕,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对永年、肥乡、广平等3县小化工场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3县小化工反弹。

  在此之前,邯郸市环保局为遏制重污染小企业非法生产、非法排污,制定了《取缔重污染小企业督察方案》。邯郸市政府专门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集中取缔重污染小企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辖区管理责任,立即行动,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理,彻底解决问题。永年、广平和肥乡县还分别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办、监察局、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局、工商局、公安局及乡、镇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取缔标准和考核制度,把取缔任务分解到了乡、镇政府等基层部门。

  通过努力,全市有89家重污染小企业被依法取缔(包括永年、肥乡和广平县16家小化工企业在内),对被取缔的89家企业均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地貌”等严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