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对赵县南解家疃村淀粉企业进行排查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67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27号
发布日期 2011-06-27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对赵县南解家疃村淀粉企业进行排查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今年4-5月,我局先后两次对赵县南解家疃村9家淀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赵县南解家疃村7家企业的COD自动监控设施长期不能正常运行,且只有2家企业能够进行人工补充监测,但监测频次和检测项目均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有3家企业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企业即投入生产;同时,河北省赵县兴华泵件铸造厂等多家小铸造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长期违法生产,当地环保部门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现请你局督导赵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对县内的淀粉企业进行集中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责成赵县环保局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请将督办结果于63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87905059

                          

  

                          一一年六月十日

  

  

  

  

  抄送: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环保局:

  今年4-5月,我局先后两次对赵县南解家疃村9家淀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赵县南解家疃村7家企业的COD自动监控设施长期不能正常运行,且只有2家企业能够进行人工补充监测,但监测频次和检测项目均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有3家企业未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企业即投入生产;同时,河北省赵县兴华泵件铸造厂等多家小铸造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长期违法生产,当地环保部门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现请你局督导赵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对县内的淀粉企业进行集中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责成赵县环保局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请将督办结果于630日前上报我局。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87905059

                          

  

                          一一年六月十日

  

  

  

  

  抄送: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