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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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依法取缔廊坊祥龙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66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26号
发布日期 2011-06-27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依法取缔廊坊祥龙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依法取缔廊坊祥龙金属表面

  处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廊坊市环保局:

  近年来,群众多次举报你市安次区廊坊祥龙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520日,我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不能满足电镀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2条电镀生产线虽未生产,但镀槽内存有大量废液,前期生产时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现责成你局会同安次区人民政府,对该企业立即依法取缔到位,彻底拆除电镀生产线,并对镀槽内的废液进行有效处置;同时,将取缔拆除情况向周围群众公示,防止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取缔情况于624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孟宪栋 0311-87905059

  

  

  一一年六月三日

  

  

  抄送:廊坊市人民政府   安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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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依法取缔廊坊祥龙金属表面

  处理有限公司的督察通知

  

廊坊市环保局:

  近年来,群众多次举报你市安次区廊坊祥龙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520日,我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不能满足电镀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2条电镀生产线虽未生产,但镀槽内存有大量废液,前期生产时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现责成你局会同安次区人民政府,对该企业立即依法取缔到位,彻底拆除电镀生产线,并对镀槽内的废液进行有效处置;同时,将取缔拆除情况向周围群众公示,防止重信重访事件的发生。取缔情况于624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孟宪栋 0311-87905059

  

  

  一一年六月三日

  

  

  抄送:廊坊市人民政府   安次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