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沧州市任丘市弘泰制品有限公司东芦分公司调查核实的情况 | ||
发布机构 | 省环境综合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0797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8-03-19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的任丘市宏泰制品有限公司东芦分公司,位于任丘市梁召镇东芦张村东南约100米处,东、北侧为树林,南、西侧为耕地,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负责人贺明泽。该公司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二、检查情况
2017年12月,任丘市梁召镇政府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问题,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变压器张贴了封条,拆除了生产设备。
2018年3月10日,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会同沧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任丘市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设备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亦无生产迹象,车间内存放有少量的原料和产品。
三、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情况,沧州市环保局责成任丘市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防止反弹。同时,由梁召镇政府监督该公司尽快清除车间内存放的原料和产品。截至目前,该公司车间内原料和产品已经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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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沧州市任丘市弘泰制品有限公司东芦分公司调查核实的情况
来源:省环境综合执法局 时间:2018-03-19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的任丘市宏泰制品有限公司东芦分公司,位于任丘市梁召镇东芦张村东南约100米处,东、北侧为树林,南、西侧为耕地,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负责人贺明泽。该公司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建成并投入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二、检查情况
2017年12月,任丘市梁召镇政府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问题,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变压器张贴了封条,拆除了生产设备。
2018年3月10日,省环境综合执法局会同沧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任丘市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设备已经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亦无生产迹象,车间内存放有少量的原料和产品。
三、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情况,沧州市环保局责成任丘市分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防止反弹。同时,由梁召镇政府监督该公司尽快清除车间内存放的原料和产品。截至目前,该公司车间内原料和产品已经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