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秋冬季错峰生产的精细化管理,严防“一刀切”停限产,9月21日,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传输通道城市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各市环保局依据《指导意见》负责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提出错峰生产意见。省环保厅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群团组织负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绩效评价工作。如遇任何群团组织以省环保厅名义开展此类活动,请立即向当地环保、公安部门和省环保厅举报。
省环保厅举报电话:87908448
特此声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