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16-01142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 |
||||||||
(共14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服务对象 |
办事依据 |
是否收费 |
承办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受理公众投诉举报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
否 |
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
0311-87802468 |
通过“12369”环保热线、省长举报热线、厅长信箱、微信举报和承接来信、来访等方式,受理公众投诉 |
2 |
全省年度环境质量概要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 |
否 |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
0311-87802562 |
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各市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情况、专项监测工作情况等 |
3 |
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
否 |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
0311-87802562 |
根据监测分析情况,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状况(包括综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环境、自然生态、环保专栏等)的报告 |
4 |
全省地表水水质月报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全省地表水水质概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重点河流水质状况、省界断面水质状况、重点湖库淀水质状况 |
5 |
企业废气自测结果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包括排污点位名称、行政区域、数据类型(日均值、时均值)、查询时间、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监测时间等信息 |
6 |
企业废水自测结果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包括排污点位名称、行政区域、数据类型(日均值、2小时均值)、查询时间、污染物监测时间等信息 |
7 |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环发〔1999〕24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全省废气国控企业、全省废水国控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废气国控企业、重金属废水国控企业、30万千瓦以上电厂企业监督行监测情况 |
8 |
公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技术法规和环保科技相关信息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否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
0311-87801297 |
发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技术法规 |
9 |
网上咨询服务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冀政办〔2009〕30号) |
否 |
省环境信息中心 |
0311-87800553 |
建立网络平台,为网上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及时对公众予以解答和回复提供技术支持 |
10 |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发布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信息中心 |
0311-87906694 |
站点基础信息;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等)数据类型(小时数据);监测时间等信息 |
11 |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生物多样性公约》(我国1992年批准) |
否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0311-87908350 |
联合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单位,组织开展全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有效增强社会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了解认知,提升公民生态保护意识 |
12 |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
省环境保护厅 |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9084990311-66005200 |
|
13 |
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场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9084990311-66005200 |
|
14 |
环保知识宣传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社会公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801193 |
包括:环保知识普及、开展社会环保宣传教育(六五环境日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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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时间:2016-12-30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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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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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
服务对象 |
办事依据 |
是否收费 |
承办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受理公众投诉举报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
否 |
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
0311-87802468 |
通过“12369”环保热线、省长举报热线、厅长信箱、微信举报和承接来信、来访等方式,受理公众投诉 |
2 |
全省年度环境质量概要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 |
否 |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
0311-87802562 |
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各市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情况、专项监测工作情况等 |
3 |
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 |
否 |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
0311-87802562 |
根据监测分析情况,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状况(包括综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辐射环境、自然生态、环保专栏等)的报告 |
4 |
全省地表水水质月报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全省地表水水质概况、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重点河流水质状况、省界断面水质状况、重点湖库淀水质状况 |
5 |
企业废气自测结果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包括排污点位名称、行政区域、数据类型(日均值、时均值)、查询时间、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监测时间等信息 |
6 |
企业废水自测结果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包括排污点位名称、行政区域、数据类型(日均值、2小时均值)、查询时间、污染物监测时间等信息 |
7 |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 |
省、市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环发〔1999〕246号) |
否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0311-89253309 |
全省废气国控企业、全省废水国控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重金属废气国控企业、重金属废水国控企业、30万千瓦以上电厂企业监督行监测情况 |
8 |
公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技术法规和环保科技相关信息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否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
0311-87801297 |
发布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等技术法规 |
9 |
网上咨询服务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冀政办〔2009〕30号) |
否 |
省环境信息中心 |
0311-87800553 |
建立网络平台,为网上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及时对公众予以解答和回复提供技术支持 |
10 |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发布 |
省环境保护厅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信息中心 |
0311-87906694 |
站点基础信息;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等)数据类型(小时数据);监测时间等信息 |
11 |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 |
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
1.《生物多样性公约》(我国1992年批准) |
否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0311-87908350 |
联合科研院所、新闻媒体等单位,组织开展全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有效增强社会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了解认知,提升公民生态保护意识 |
12 |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
省环境保护厅 |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9084990311-6600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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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场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九条、第三十五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9084990311-66005200 |
|
14 |
环保知识宣传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社会公众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
否 |
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
0311-87801193 |
包括:环保知识普及、开展社会环保宣传教育(六五环境日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