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我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 ||
发布机构 | 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630 |
主题分类 | 人事信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含正式推荐对象4个、备选推荐对象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含正式推荐对象1名、备选推荐对象1名)。
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在省级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8532
电子信箱:hbssthjtrsc@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一)正式推荐对象(4个)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始终把党和政府交办的任务放在第一位并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治修并举,守正创新,以白洋淀流域和京津水源涵养区为重点,创新管理手段,科学精准施策,强化系统治理,不断提高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中彰显新担当。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并逐年向好,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由2016年的40.5%提升至2022年的84.4%,首次超过80%。河北省连续三年因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典型受到国务院激励表扬,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年受到激励表扬的省份。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省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河北省排污权交易规模、交易金额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2位;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制定我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736号),成为全国首个发布铅、汞、镉、铬、砷5项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的省份。有力保障5市8个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排污权指标需求,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全力保障7市17个高端装备制造、战略储备资源采选等项目重金属排污权指标,可拉动投资108亿元;高位推动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破解企业创A融资困境;积极探索排污权租赁,灵活有效解决企业需求。工作成绩多次得到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河北卫视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分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分局以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层人才基础为目标,全面提高全体干部思想政治站位和工作能力水平,分局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生态环保铁军形象深入人心,“两代表一委员”满意率100%,先后获得“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2年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表现突出先进单位”等多项省级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北戴河区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北戴河区获评“全国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县”,是河北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区;北戴河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100%,主要浴场海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类水质标准,秦皇岛湾北戴河段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成功申报,2021年北戴河区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区)”,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完善,成效突出,2023年获评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负责承担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监测工作。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新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在生态环境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的支持与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以一为十,创新监测形式,丰富监测手段,全方位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先后获得第三届和第五届数字中国优秀案例奖、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生态环境)优秀选题三等奖等国家级奖项4项,获得河北省智慧政务大赛一等奖、河北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等省级奖项3项。2021年“搭建白洋淀流域“天、空、地、淀”一体化智能监测系统”等6项实验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名单。依托基地建设,推动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极大发挥科技创新赋能智慧监测应用最大公约数。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荣获生态环境系统殊荣奖项,应邀参加全国各大论坛进行交流发言,成功入选全国、省市优秀案例。
(二)备选推荐对象(1个)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主要负责负责邢台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邢台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先后荣获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工人先锋号”和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21年度邢台市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先进集体”“邢台市2021年度‘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等荣誉称号。邢台市2020年PM2.5浓度退出全国后十位,2021、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两年退出全国后十位。2023年持续摆脱落后位次,达到历史监测数据同期最好水平。实施靶向施策治理,精准减少排放。累计压减炼铁产能556万吨、炼钢491万吨、平板玻璃9622.5万重量箱、水泥683.3万吨、焦炭150万吨、电力54.2万千瓦,退出煤炭产能717万吨、关停焦炉17座、拆除355座实心粘土砖瓦窑、退出新型煤矸石砖瓦企业49家。完成5800多家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对10个重点行业1692家VOCs 企业实施“白转黑”错时生产,对周边39家排放NO2企业科学调控;引导市主城区75家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鼓励公众错峰加油;高温时段全面禁止道路划线、沥青铺路、喷涂、切割、焊接等作业。统筹大气治理和经济发展,将全市7824家企业纳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将519家企业、255个重点项目纳入生态监管白名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积极帮扶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让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一)正式推荐对象(1名)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王晓利,男,196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6月至今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正高级工程师。该同志先后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环境监测一流专家”和“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称号,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成员。主持和参与省部级课题15项,发表著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1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
王晓利同志始终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放在首要位置。2016年组织建设了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形成了省市数据共享,全省预报一盘棋的格局,实现了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零的突破。2018年,结合河北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性的提出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差异化减排措施”政策,按照企业绩效等级,分别执行差别化管理,开创了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差异化管理的先河。生态环境部予以充分肯定,并自2019年开始在全国推广。针对夏季臭氧问题,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河北省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规范了五种治理技术的使用。组织编制了《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指南》(试行),提出了9个重点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要点。作为创A专班技术组组长,王晓利同志带领技术团队出台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标准,出台了8个方面353项具体指标。同时组织创A专班技术组编写了112项最优实用技术指南,为企业创A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备选推荐对象(1名)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张明华,女,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分析室职员、工程师,政策发展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办公室高级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等功”,荣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张明华同志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分析室、政策部、办公室、土壤部多岗位历练,作为培训专家多次在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培训班授课,业务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在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中,连续三年分数均位列前三;在全国首次组织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配合总站编制技术指南;承担了河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控工作,组织编写质控报告,有力保障了数据质量,荣获表现突出个人。参与起草了《区域监测联合体建设指导性意见》,形成驻市中心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局面,服务环境管理的作用发挥得更强。参与起草《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推进了我省实现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发展,得到省委政研室的肯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公益项目、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等16项研究,其中多项已完成成果鉴定或标准发布;获得专利6项、软著6项,撰写论文15篇,参与编写著作3部。作为负责人制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为引导我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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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3-12-1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5个(含正式推荐对象4个、备选推荐对象1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含正式推荐对象1名、备选推荐对象1名)。
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在省级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8532
电子信箱:hbssthjtrsc@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一)正式推荐对象(4个)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主要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组织实施全省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始终把党和政府交办的任务放在第一位并坚决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治修并举,守正创新,以白洋淀流域和京津水源涵养区为重点,创新管理手段,科学精准施策,强化系统治理,不断提高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中彰显新担当。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并逐年向好,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由2016年的40.5%提升至2022年的84.4%,首次超过80%。河北省连续三年因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典型受到国务院激励表扬,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年受到激励表扬的省份。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省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河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河北省排污权交易规模、交易金额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2位;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制定我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736号),成为全国首个发布铅、汞、镉、铬、砷5项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的省份。有力保障5市8个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排污权指标需求,推动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全力保障7市17个高端装备制造、战略储备资源采选等项目重金属排污权指标,可拉动投资108亿元;高位推动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破解企业创A融资困境;积极探索排污权租赁,灵活有效解决企业需求。工作成绩多次得到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河北卫视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分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北戴河分局以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基层人才基础为目标,全面提高全体干部思想政治站位和工作能力水平,分局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生态环保铁军形象深入人心,“两代表一委员”满意率100%,先后获得“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2022年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表现突出先进单位”等多项省级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北戴河区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北戴河区获评“全国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县”,是河北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县区;北戴河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100%,主要浴场海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类水质标准,秦皇岛湾北戴河段入选生态环境部“2021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成功申报,2021年北戴河区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区)”,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完善,成效突出,2023年获评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负责承担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监测工作。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新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在生态环境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的支持与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以一为十,创新监测形式,丰富监测手段,全方位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先后获得第三届和第五届数字中国优秀案例奖、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生态环境)优秀选题三等奖等国家级奖项4项,获得河北省智慧政务大赛一等奖、河北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等省级奖项3项。2021年“搭建白洋淀流域“天、空、地、淀”一体化智能监测系统”等6项实验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名单。依托基地建设,推动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极大发挥科技创新赋能智慧监测应用最大公约数。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荣获生态环境系统殊荣奖项,应邀参加全国各大论坛进行交流发言,成功入选全国、省市优秀案例。
(二)备选推荐对象(1个)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主要负责负责邢台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邢台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先后荣获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工人先锋号”和第八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21年度邢台市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先进集体”“邢台市2021年度‘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等荣誉称号。邢台市2020年PM2.5浓度退出全国后十位,2021、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两年退出全国后十位。2023年持续摆脱落后位次,达到历史监测数据同期最好水平。实施靶向施策治理,精准减少排放。累计压减炼铁产能556万吨、炼钢491万吨、平板玻璃9622.5万重量箱、水泥683.3万吨、焦炭150万吨、电力54.2万千瓦,退出煤炭产能717万吨、关停焦炉17座、拆除355座实心粘土砖瓦窑、退出新型煤矸石砖瓦企业49家。完成5800多家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对10个重点行业1692家VOCs 企业实施“白转黑”错时生产,对周边39家排放NO2企业科学调控;引导市主城区75家加油站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鼓励公众错峰加油;高温时段全面禁止道路划线、沥青铺路、喷涂、切割、焊接等作业。统筹大气治理和经济发展,将全市7824家企业纳入减排清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将519家企业、255个重点项目纳入生态监管白名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积极帮扶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让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一)正式推荐对象(1名)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正高级工程师王晓利,男,1967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6月至今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正高级工程师。该同志先后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环境监测一流专家”和“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称号,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团成员。主持和参与省部级课题15项,发表著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1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
王晓利同志始终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放在首要位置。2016年组织建设了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形成了省市数据共享,全省预报一盘棋的格局,实现了河北省空气质量预报零的突破。2018年,结合河北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性的提出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差异化减排措施”政策,按照企业绩效等级,分别执行差别化管理,开创了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差异化管理的先河。生态环境部予以充分肯定,并自2019年开始在全国推广。针对夏季臭氧问题,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河北省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规范了五种治理技术的使用。组织编制了《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指南》(试行),提出了9个重点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查要点。作为创A专班技术组组长,王晓利同志带领技术团队出台钢铁等7个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标准,出台了8个方面353项具体指标。同时组织创A专班技术组编写了112项最优实用技术指南,为企业创A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备选推荐对象(1名)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张明华,女,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分析室职员、工程师,政策发展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办公室高级工程师;2022年7月至今任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等功”,荣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张明华同志在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分析室、政策部、办公室、土壤部多岗位历练,作为培训专家多次在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培训班授课,业务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在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检查中,连续三年分数均位列前三;在全国首次组织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试点调查,配合总站编制技术指南;承担了河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控工作,组织编写质控报告,有力保障了数据质量,荣获表现突出个人。参与起草了《区域监测联合体建设指导性意见》,形成驻市中心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局面,服务环境管理的作用发挥得更强。参与起草《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推进了我省实现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发展,得到省委政研室的肯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公益项目、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等16项研究,其中多项已完成成果鉴定或标准发布;获得专利6项、软著6项,撰写论文15篇,参与编写著作3部。作为负责人制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为引导我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