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人大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10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大气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300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4〕67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人大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10号提案的答复
翟志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科学管控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准应对多轮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稳定,设区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排名“后十”之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始终坚持科学、精准、差异化管控的原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的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对空气质量改善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
一、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据测算,扬尘源对PM10贡献为42.5%,建筑工地扬尘贡献9.0%。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改善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意义重大。2023年3月28日,省大气办印发《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施工扬尘为三大重点治理之一,对城市建成区、现成建筑施工工地实施全面监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部门和责任人,4000多家施工工地建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体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实施动态管理。7000余条城市主要道路全面推行“水洗机扫”保洁模式,实现“洁净城市”全覆盖。
二、推进“样板工程”示范工程创建
2023年4月11日,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创建工作方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施工工地在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达标排放基础上,积极纳入“样板工地”,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实施激励性措施。2023年底,全省创建“样板工地”3089个、城区“样板道路”4039条,创建率分别达到74.8%、74.2%,超额完成年度60%的创建目标。2023年9月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每月走航“样板道路”185条、“样板公路”61条,为扬尘精准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督促各地以更高标准推进“样板工程”创建。
三、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升A晋B”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区域特色、聚集性产业创建A、B级或引领性标杆企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帮扶组,参照同行业内标杆企业和较高绩效评价级企业的经验做法,严格按照绩效分级指标,深入对照剖析,全面查找存在差距和不足,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提升方向,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进企业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无组织收集、有组织治理、监控监测水平和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助力企业达到更高绩效指标,着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污染物有效减排,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实现自主减排。截至目前,全省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共350家,其中水泥制品295家,粉磨站28家,矿渣粉27家。同时,积极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一刀切”,实现差异化科学管控,对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点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项目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在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上,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正常施工。
下一步,我厅积极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预案》中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同时,起草《河北省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对人大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大气环境处 时间:2024-04-2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4〕67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人大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210号提案的答复
翟志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科学管控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精准应对多轮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稳定,设区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排名“后十”之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始终坚持科学、精准、差异化管控的原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的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对空气质量改善起到非常积极的效果。
一、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据测算,扬尘源对PM10贡献为42.5%,建筑工地扬尘贡献9.0%。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对改善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意义重大。2023年3月28日,省大气办印发《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施工扬尘为三大重点治理之一,对城市建成区、现成建筑施工工地实施全面监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部门和责任人,4000多家施工工地建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体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实施动态管理。7000余条城市主要道路全面推行“水洗机扫”保洁模式,实现“洁净城市”全覆盖。
二、推进“样板工程”示范工程创建
2023年4月11日,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创建工作方案》,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施工工地在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达标排放基础上,积极纳入“样板工地”,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实施激励性措施。2023年底,全省创建“样板工地”3089个、城区“样板道路”4039条,创建率分别达到74.8%、74.2%,超额完成年度60%的创建目标。2023年9月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每月走航“样板道路”185条、“样板公路”61条,为扬尘精准治理提供数据支撑,督促各地以更高标准推进“样板工程”创建。
三、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升A晋B”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区域特色、聚集性产业创建A、B级或引领性标杆企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帮扶组,参照同行业内标杆企业和较高绩效评价级企业的经验做法,严格按照绩效分级指标,深入对照剖析,全面查找存在差距和不足,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提升方向,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进企业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无组织收集、有组织治理、监控监测水平和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完善提升,助力企业达到更高绩效指标,着力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污染物有效减排,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实现自主减排。截至目前,全省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共350家,其中水泥制品295家,粉磨站28家,矿渣粉27家。同时,积极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一刀切”,实现差异化科学管控,对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点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项目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在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上,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正常施工。
下一步,我厅积极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预案》中各级应急响应措施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同时,起草《河北省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豁免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