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执法局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21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7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0 17:51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应急管理厅

董旭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把‘先立后破’原则有机融入我省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系列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坚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煤矿山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2023年印发《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强化日常监管,共排查矿山企业3474家(次),发现环境问题共500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在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积极帮扶指导非煤矿山企业问题整改方面的实际困难。

在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面,一是严格项目准入。要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项目选址全面落实禁止和限制矿产开采项目的有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做好矿山施工期、运营期、闭矿期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于矿山改扩建项目要求完成现有工程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恢复。三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涉尾矿库项目要切实强化选址论证,科学分析防渗、排水(回水)、扬尘对周边及下游土壤、水体、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四是严格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从生产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环境管理要求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对煤炭油气开采类项目,对煤矸石、甲烷、泥浆及污水处置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生产的帮扶指导,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精准服务,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指导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合法合规正常生产。

特此反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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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应急管理厅

董旭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把‘先立后破’原则有机融入我省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系列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坚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煤矿山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2023年印发《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强化日常监管,共排查矿山企业3474家(次),发现环境问题共500个,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在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积极帮扶指导非煤矿山企业问题整改方面的实际困难。

在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面,一是严格项目准入。要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项目选址全面落实禁止和限制矿产开采项目的有关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做好矿山施工期、运营期、闭矿期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于矿山改扩建项目要求完成现有工程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恢复。三是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涉尾矿库项目要切实强化选址论证,科学分析防渗、排水(回水)、扬尘对周边及下游土壤、水体、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四是严格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从生产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废物回收利用、环境管理要求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对煤炭油气开采类项目,对煤矸石、甲烷、泥浆及污水处置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生产的帮扶指导,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精准服务,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指导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合法合规正常生产。

特此反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