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35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大气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249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葛瑞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撤销入省煤质检查站的建议”,由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以来,我省陆续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统筹谋划实施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强化监督帮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比2017年下降40.6%,全省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全部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化石、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细颗粒物(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多发频发,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柴油货车污染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仍需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科学施策、精准管控,标本兼治、协同施治,以更高标准统筹好节能、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抑尘,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加强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通过采取严控增量、多减存量和精准科学应对重污染过程的手段,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关于入省煤质检查站调整事宜
2017年,为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劣质散煤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决定设立省界边境煤质检查站,对运煤车辆进行煤质检查,当时我省农村散煤燃烧量多面广,多为劣质煤,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未经处理全部低空直接排放,是采暖季重要的污染源,入省煤质检查站的设立对我省农村散煤质量管控起到了很大作用,有力促进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自2016年开始,我省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21年底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296.5万户,全省农村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取得了突出的民生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统计数据,2022-2023年采暖季,全省还有184万余户使用洁净煤取暖,洁净煤需求量为245万余吨。同时,根据历年检查情况,采暖季期间部分已经完成“双代”的地区散煤复烧现象时有发生,且部分燃用劣质散煤,对空气质量造成极不利影响,因此采暖季期间做好农村地区燃煤质量管控以及防止劣质散煤输入工作对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意义重大。
我省入省煤质检查站运行五年来,拦截劝返劣质散煤运输车辆上百万辆,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包括上路执法依据不足、管控作用有限、地方政府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等。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共同做好入省煤质检查站调整工作,同时,根据职责要求,积极组织各地持续做好采暖季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散煤复燃,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大气环境处 时间:2023-04-26
葛瑞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撤销入省煤质检查站的建议”,由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近年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以来,我省陆续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河北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和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统筹谋划实施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强化监督帮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3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比2017年下降40.6%,全省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全部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为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
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我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化石、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细颗粒物(PM2.5)浓度仍处于高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多发频发,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柴油货车污染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仍需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科学施策、精准管控,标本兼治、协同施治,以更高标准统筹好节能、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抑尘,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实施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加强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重点污染物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通过采取严控增量、多减存量和精准科学应对重污染过程的手段,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关于入省煤质检查站调整事宜
2017年,为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劣质散煤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决定设立省界边境煤质检查站,对运煤车辆进行煤质检查,当时我省农村散煤燃烧量多面广,多为劣质煤,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未经处理全部低空直接排放,是采暖季重要的污染源,入省煤质检查站的设立对我省农村散煤质量管控起到了很大作用,有力促进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自2016年开始,我省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21年底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296.5万户,全省农村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取得了突出的民生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统计数据,2022-2023年采暖季,全省还有184万余户使用洁净煤取暖,洁净煤需求量为245万余吨。同时,根据历年检查情况,采暖季期间部分已经完成“双代”的地区散煤复烧现象时有发生,且部分燃用劣质散煤,对空气质量造成极不利影响,因此采暖季期间做好农村地区燃煤质量管控以及防止劣质散煤输入工作对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意义重大。
我省入省煤质检查站运行五年来,拦截劝返劣质散煤运输车辆上百万辆,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包括上路执法依据不足、管控作用有限、地方政府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等。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共同做好入省煤质检查站调整工作,同时,根据职责要求,积极组织各地持续做好采暖季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散煤复燃,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