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020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23-0014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提案,会办意见 | |
效力状态 |
省发展改革委: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促进经济发展、提振市场活力的十个建议》(第0204号)收悉,现将我厅严禁环保“一刀切”等有关工作材料提供如下:
一、落实五条环保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出台支持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纳入省政府“1+20”政策体系一并实施。一是创新出台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政策。选取钢铁、焦化等7个行业开展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研究制定“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和“研发投入比例”绩效基准值,对高于基准值的企业提前按高一级别实施激励性绩效管理,企业自主减排动力明显提升,目前共有31家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开展“两进三送”和“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活动。坚持服务为先、一线指导,2022年在全省巡回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技术、送政策”活动,为500余家企业提出帮扶措施2000余条。2022年6-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活动,组成11个帮扶组,通过现场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听取基层审批部门和有关企业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地提高环评服务效能,实现全省167个县(市、区)帮扶全覆盖,现场协调指导解决508个问题,保障了615个省重点项目落地。11-12月,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环评服务攻坚月”活动,聚焦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环评需求,畅通线上线下“双通道”,集中破解制约环评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312个,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零罚款”和“三个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第2、3季度,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开展执法,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一律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措施。2022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分别同比下降65%、75%,免予处罚金额9300余万元,坚决摒弃“一罚了之”“一停了之”管理模式。
二、制定改革创新举措,严禁环保“一刀切”。一是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制定污染源排放和控制等3个标准,出台全天候问题处理、远程执法、入企检查管理、企业申诉审核、量化积分考核等5方面制度规范,建成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跨行业跨部门数据集成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等2个平台,全面搭建“352”非现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构建起“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创立并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坚持“应纳尽纳、动态调整”和“宽进严管、帮扶为主”原则,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将全省重点工程项目、优质制造企业、战略新兴企业、重点出口企业等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差异化管控。截至目前,共5700余家企业和项目纳入白名单管理,享受环保政策红利。三是创新推行首次和轻微不罚制度。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强化包容审慎,对于符合不予处罚规定的,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免予处罚,让环境执法更显温度。四是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将“平时不作为,在督察整改相关监督检查时,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敷衍应对的”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内,坚决防止“一刀切”。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实施差异化管控,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环保政策红利。强化督导检查,对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予以坚决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发展环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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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 020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时间:2023-03-20
省发展改革委: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促进经济发展、提振市场活力的十个建议》(第0204号)收悉,现将我厅严禁环保“一刀切”等有关工作材料提供如下:
一、落实五条环保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出台支持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纳入省政府“1+20”政策体系一并实施。一是创新出台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政策。选取钢铁、焦化等7个行业开展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研究制定“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和“研发投入比例”绩效基准值,对高于基准值的企业提前按高一级别实施激励性绩效管理,企业自主减排动力明显提升,目前共有31家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开展“两进三送”和“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活动。坚持服务为先、一线指导,2022年在全省巡回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技术、送政策”活动,为500余家企业提出帮扶措施2000余条。2022年6-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活动,组成11个帮扶组,通过现场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听取基层审批部门和有关企业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地提高环评服务效能,实现全省167个县(市、区)帮扶全覆盖,现场协调指导解决508个问题,保障了615个省重点项目落地。11-12月,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环评服务攻坚月”活动,聚焦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环评需求,畅通线上线下“双通道”,集中破解制约环评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312个,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零罚款”和“三个禁用”管控措施。2022年第2、3季度,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开展执法,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一律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措施。2022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分别同比下降65%、75%,免予处罚金额9300余万元,坚决摒弃“一罚了之”“一停了之”管理模式。
二、制定改革创新举措,严禁环保“一刀切”。一是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制定污染源排放和控制等3个标准,出台全天候问题处理、远程执法、入企检查管理、企业申诉审核、量化积分考核等5方面制度规范,建成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跨行业跨部门数据集成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等2个平台,全面搭建“352”非现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构建起“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创立并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坚持“应纳尽纳、动态调整”和“宽进严管、帮扶为主”原则,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将全省重点工程项目、优质制造企业、战略新兴企业、重点出口企业等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差异化管控。截至目前,共5700余家企业和项目纳入白名单管理,享受环保政策红利。三是创新推行首次和轻微不罚制度。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强化包容审慎,对于符合不予处罚规定的,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免予处罚,让环境执法更显温度。四是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将“平时不作为,在督察整改相关监督检查时,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敷衍应对的”纳入责任追究范围内,坚决防止“一刀切”。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实施差异化管控,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环保政策红利。强化督导检查,对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予以坚决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发展环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