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2018-2022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提案工作总结的报告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1164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冀环办字〔2022〕75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06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走访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履职为民、凝聚共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目标,坚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承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473件,其中主办140件、会办324件、参阅9件。截至目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答复、走访、复查、重点件办
理、开门办案、各阶段总结报告、承办工作信息等各项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主办件答复函规范化率、按时办复率均为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111件、B类25件、C类4件,与代表委员沟通走访率、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办理情况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我厅始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衡量和检验我厅承办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狠抓落实。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机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厅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包案责任制、做出重要指示;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指导调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发挥协调牵总作用,设专职承办人员,与承办各省直部门、厅内处室(单位)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逐件梳理清点承办任务,各承办处室将分到的建议提案每一件都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
2.加强协调合作,狠抓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各项承办工作要求,依托厅OA办公系统设立承办工作交办专栏,严把各个审查环节和时间节点,实现了从交办、协商、办理、走访、复查、办结全过程可跟踪、可追溯、可提醒、可督查、可问效的承办工作OA系统动态闭环可视化办理流程。
3.加强沟通联系,深化办理协商。收到建议提案后,第一时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厅办公室专人负责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汇总并寄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其中包括建议提案分管领导、承办处室、联系人及电话,以方便代表委员随时了解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落实建议提案办理“三访”制度,答复起草前,主动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掌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深层次含义和具体诉求;办理中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办理后积极主动走访,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代表委员理解支持。
4.加强复查落实,巩固办理成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切实解决大气、水、土壤、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主办件100%走访复查,重点件开门办案,主动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和相关办理情况,接受监督,完善工作。及时报送承办工作信息,利用厅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段,对我厅承办工作进行多元化宣传,巩固承办工作成果。
(二)取得办理成效
1.吸纳刘凤海、王伟等代表、省农工党、九三学社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建议,坚持生态环境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防止“一刀切。充分吸纳宁小五、温利军、戎美书、刘凤海、景峰、梅蕊等代表,省民盟、省民进、省工商联,郭斌、姚大军、何润生、张丽霞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早日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我省大气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等方面的建议,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管部门及相关会办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以“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主体的“开门办案”座谈协商活动。坚持把巩固拓展重点城市“退后十”成果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首要任务,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全部处于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之外,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打好碧水保卫战,吸纳杜君丽、魏星、夏俊会、杨建蕊、焦福利、李芳、王爱英、王新霞、樊中青、苏雷芳、王文河代表,省民建、省民革、省民盟,闫丽英、陈清泉、刘勇、马胜祥等委员关于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及河湖库区保护与发展等方面的建议,2020年5月26日在保定市围绕“加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打造雄安新区优美生态环境”等主题开展“开门办案”活动。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流域水质达标管理。以巩固拓展白洋淀Ⅲ类水质成果为核心,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全面推进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聚焦国家级断面水质达标,组织制定水质巩固提升方案,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强化断面水质保障。2022年1-9月,全省国家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9%,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白洋淀巩固保持Ⅲ类水质标准,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吸纳张福成等代表,省九三学社、省民建,张铁军等委员关于加快构建环渤海海洋生态保护区域协同联动机制的建议,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推动下,我省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涉海相关部门间的应急协同联动,不断完善环渤海海洋生态保护区域协同,有效保障和提高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认真研究省农工党提出的关于持续强化环渤海近海海域污染防控,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建议,我厅不断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蓝碳资源研究评估,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灾害应急能力,持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8月11日厅领导参加了省政协在沧州市开展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座谈会上受到省政协领导高度评价。
4.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吸纳王淑平、王金刚、李瑜玲、赵鱼企等代表,省民革、省民建,尹成远等委员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条例,实施土壤生态修复、加强土壤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方面的建议,先后出台《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聚焦突出问题,全面安排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组织各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对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企业开展“回头看”,切实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认真研究郭天林、刘文福、刘瑞领、梅蕊、候志刚、张卫、张霞、刘艳红等代表,省民建、省民革,程彦培等委员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累计覆盖3.9万余个村庄;严格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做到动态清零。
5.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吸收夏俊会、赵静代表,姚大军、王玉新委员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点重金属污染减排、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一是深化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及统计口径、方法建立,进一步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及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扎实开展全省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行动。三是在广泛征求各市意见和邢台试点基础上,率先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四是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方法》,建立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组织调配技术力量,做好技术支撑。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充分吸纳郑小强代表,省民建,李耀新、客绍英等委员关于鼓励支持河北省碳达峰行动有关降碳产品、碳排放管理、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我省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低碳建筑、湿地碳汇领域降碳产品方法学编制工作,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法学体系。二是启动张宣高科化学吸收法CO2捕集综合利用项目,促进低碳科技发展。三是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市组织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编制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对排放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四是积极创新金融赋能,保定市成功列入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与建行、河北建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助力金融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五是将唐山作为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重点开展高精度CO2和高精度CH4的监测评估,今年7月唐山市编制完成《唐山市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上报生态环境部,方案从碳监测评估内容上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全省目前正在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厅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承办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沟通协作,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更加科学、有效、常态的工作机制,促进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以生态环境的切实改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及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的更高期盼等作为评判办理建议提案的最高标准,继续努力做好明年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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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22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 提案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11-06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走访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将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作为履职为民、凝聚共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核心目标,坚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承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473件,其中主办140件、会办324件、参阅9件。截至目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答复、走访、复查、重点件办
理、开门办案、各阶段总结报告、承办工作信息等各项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主办件答复函规范化率、按时办复率均为100%,办理结果为A类的111件、B类25件、C类4件,与代表委员沟通走访率、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办理情况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我厅始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衡量和检验我厅承办工作的重要标准,坚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狠抓落实。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机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厅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包案责任制、做出重要指示;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指导调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发挥协调牵总作用,设专职承办人员,与承办各省直部门、厅内处室(单位)沟通联系和组织协调,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逐件梳理清点承办任务,各承办处室将分到的建议提案每一件都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
2.加强协调合作,狠抓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各项承办工作要求,依托厅OA办公系统设立承办工作交办专栏,严把各个审查环节和时间节点,实现了从交办、协商、办理、走访、复查、办结全过程可跟踪、可追溯、可提醒、可督查、可问效的承办工作OA系统动态闭环可视化办理流程。
3.加强沟通联系,深化办理协商。收到建议提案后,第一时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厅办公室专人负责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汇总并寄送到代表委员手中,其中包括建议提案分管领导、承办处室、联系人及电话,以方便代表委员随时了解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落实建议提案办理“三访”制度,答复起草前,主动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掌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深层次含义和具体诉求;办理中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办理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办理后积极主动走访,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措施,争取代表委员理解支持。
4.加强复查落实,巩固办理成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切实解决大气、水、土壤、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主办件100%走访复查,重点件开门办案,主动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和相关办理情况,接受监督,完善工作。及时报送承办工作信息,利用厅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段,对我厅承办工作进行多元化宣传,巩固承办工作成果。
(二)取得办理成效
1.吸纳刘凤海、王伟等代表、省农工党、九三学社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建议,坚持生态环境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防止“一刀切。充分吸纳宁小五、温利军、戎美书、刘凤海、景峰、梅蕊等代表,省民盟、省民进、省工商联,郭斌、姚大军、何润生、张丽霞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早日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我省大气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等方面的建议,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管部门及相关会办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以“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主体的“开门办案”座谈协商活动。坚持把巩固拓展重点城市“退后十”成果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首要任务,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全部处于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之外,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打好碧水保卫战,吸纳杜君丽、魏星、夏俊会、杨建蕊、焦福利、李芳、王爱英、王新霞、樊中青、苏雷芳、王文河代表,省民建、省民革、省民盟,闫丽英、陈清泉、刘勇、马胜祥等委员关于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水环境治理与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及河湖库区保护与发展等方面的建议,2020年5月26日在保定市围绕“加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打造雄安新区优美生态环境”等主题开展“开门办案”活动。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和流域水质达标管理。以巩固拓展白洋淀Ⅲ类水质成果为核心,内外共治、标本兼治、治补并举,全面推进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聚焦国家级断面水质达标,组织制定水质巩固提升方案,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强化断面水质保障。2022年1-9月,全省国家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9%,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白洋淀巩固保持Ⅲ类水质标准,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吸纳张福成等代表,省九三学社、省民建,张铁军等委员关于加快构建环渤海海洋生态保护区域协同联动机制的建议,在生态环境部的统筹推动下,我省积极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涉海相关部门间的应急协同联动,不断完善环渤海海洋生态保护区域协同,有效保障和提高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认真研究省农工党提出的关于持续强化环渤海近海海域污染防控,打好“碧水”保卫战的建议,我厅不断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蓝碳资源研究评估,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灾害应急能力,持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8月11日厅领导参加了省政协在沧州市开展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座谈会上受到省政协领导高度评价。
4.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吸纳王淑平、王金刚、李瑜玲、赵鱼企等代表,省民革、省民建,尹成远等委员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条例,实施土壤生态修复、加强土壤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方面的建议,先后出台《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聚焦突出问题,全面安排部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组织各市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对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企业开展“回头看”,切实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认真研究郭天林、刘文福、刘瑞领、梅蕊、候志刚、张卫、张霞、刘艳红等代表,省民建、省民革,程彦培等委员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累计覆盖3.9万余个村庄;严格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做到动态清零。
5.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吸收夏俊会、赵静代表,姚大军、王玉新委员等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点重金属污染减排、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一是深化健全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及统计口径、方法建立,进一步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及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扎实开展全省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行动。三是在广泛征求各市意见和邢台试点基础上,率先全面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四是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方法》,建立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组织调配技术力量,做好技术支撑。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充分吸纳郑小强代表,省民建,李耀新、客绍英等委员关于鼓励支持河北省碳达峰行动有关降碳产品、碳排放管理、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我省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是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低碳建筑、湿地碳汇领域降碳产品方法学编制工作,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法学体系。二是启动张宣高科化学吸收法CO2捕集综合利用项目,促进低碳科技发展。三是扎实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市组织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编制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对排放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四是积极创新金融赋能,保定市成功列入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与建行、河北建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助力金融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五是将唐山作为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重点开展高精度CO2和高精度CH4的监测评估,今年7月唐山市编制完成《唐山市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上报生态环境部,方案从碳监测评估内容上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全省目前正在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厅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承办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沟通协作,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更加科学、有效、常态的工作机制,促进承办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以生态环境的切实改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及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的更高期盼等作为评判办理建议提案的最高标准,继续努力做好明年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