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447号建议的答复
高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官厅水库周边及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张家口境内水资源丰富,是京津冀地区重要水源地,在推进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方面,2018年11月,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省有关部门,与北京市建立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推进首都水源涵养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根据补偿协议和实施方案,北京市统筹此前合作实施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农业节水(稻改旱)项目,原则上每年安排3亿元(当年预拨2亿元,下一年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清算上一年资金),河北省每年安排1亿元,中央财政根据水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促进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截至目前,生态补偿资金已累计到位17亿元,累计支持张家口市6.3亿元。
二、签署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
2018年12月,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水利(水务)厅(局),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明确了永定河水量保障各方职责和集中输水管理费来源及分配方式。
三、积极探索永定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案
2019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水利(水务)厅(局)会同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参照《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模式,依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编制完成《永定河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和《补偿协议》文本,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财政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加强与北京市的沟通协调,继续推动建立官厅水库周边及上游永定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中央、北京市、河北省同步同向投入,持续推进官厅水库水质改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2日
领导签发:吕竹青
联系人及电话:郭志中 0311—87908883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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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4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