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冀环办字〔2020〕4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民革河北省委提出的“优化政务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积极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在环评管理方面,一是先后取消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等4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1项。二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3次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将79类项目从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将49类项目从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并将所有登记表类项目由环评审批改为网上告知性备案。经过调查,80%以上的项目无需环评审批,仅在网上填报信息,平均用时10分钟。三是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改革,两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2019年10月,我厅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通告,下放了国家高速公路网等5类项目。2020年1月,为落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省政府部门拟向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促进项目落地,我厅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下放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并将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至4个省级自贸区。同时研究制定了审批权限下放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简化环评内容,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减少环评审批报件,指导企业规避风险、少走弯路。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实施“专班服务”制度,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关切诉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寓严格把关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二、关于依法行政、科学施政,坚决防止“一刀切”方面
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指导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坚决反对、严格禁止“一刀切”。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对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的“一刀切”行为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整治长效机制,充分保障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在具体举措上,强化差异化管控,对全省5.56万家涉气工业企业逐个核算排污量,对9626家低排放微污染企业重污染天气下仅限制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对钢铁、焦化等21个重点行业7059家重污染企业实施A、B、C三级管控;对包装印刷等19个行业16295家高污染企业实施两级差异化应急减排;对其他22539家中度污染企业实行分类管控。在全国率先创设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积极与省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统计局等部门对接,梳理审核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清单、战略性新兴企业名单、重点出口型企业清单,分两批将全省2791个项目和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其中重点工程项目322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8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851家、重点出口型企业1372家、军民融合企业26家、民生保障类企业132家,即使在重污染天气下,也坚持不停产、不限产,保障正常施工和生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严格执法监管,突出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差异化管控,持续完善正面清单,鼓励指导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污染防治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尽可能多的纳入正面清单。加强差异化监控信息化建设,将科学执法、精准执法,确保差异化管控落地见效。
2020年3月6日
领导签发:赵军
联系人及电话:刘千里 0311-8790835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